葵盛東慘劇 2死3傷


  一○年五月,葵涌葵盛東邨盛國樓一名四十三歲男住客,途經大廈後樓梯時,被在場女街坊責罵「點解要行呢度」,受刺激狂性大發,拔出軍刀將兩名女街坊斬至一死一傷。然後到地下大堂向當值女保安員說「好好玩」,跟着刺傷她右胸口,再走往鄰近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斬死斬傷兩職員。慘劇釀成兩死三傷。

  案件去年九月審結,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是危險人物,對社會構成危害,法官判他無限期醫院令,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治療,並指判刑目的,是要保護公眾及被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