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禮儀之爭/關 平
剛讀完崔維孝著的《明清之際西班牙方濟會在華傳教研究》,對明清之際中國天主教發生的「禮儀之爭」的歷史作了深入探討。「禮儀之爭」是明清時期來華天主教士之間的重要爭辯,關係到天主教屬下耶穌會、方濟會、道明會和奧斯定會之間對中國敬孔祭祖習俗是否接納,及源於葡萄牙和西班牙政府之間在遠東的貿易利益衝突和傳教權的劃分,最後因為巴黎外方傳教會的加入,令矛盾變得白熱化,提升到羅馬教皇與清帝之間的衝突,清廷實行禁教。
「禮儀之爭」的起因,是因為最早來華的耶穌會教士利瑪竇及其長上范禮安接納中國人的敬孔祭祖習俗,認為並非偶像崇拜,容許教徒保留,是為「利瑪竇法則」。到了十七世紀明末,西班牙的兩個托缽僧侶修會:方濟會和道明會通過菲律賓來華,在福建成功傳教,並着手收集「利瑪竇法則」的黑材料,由道明會的黎玉范和方濟會的利安當寫成報告,呈交羅馬教皇,正式開啟了「禮儀之爭」。有趣的是,他們兩人根本不懂中文,當然不明白敬孔祭祖的真意。要到十七世紀中葉,巴黎外方傳教會的陸方濟得到教皇委派為全權代表,來華迫令教士宣誓效忠,放棄「利瑪竇法則」,衝突公開,才惹起康熙的憤怒,決定禁教。是時西班牙方濟會在華傳教成功,開始改變策略,向「利瑪竇法則」靠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