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將實行 風險警示制
在內地信用風險凸顯之際,監管層為市場敲響警鐘。滬深兩交所昨日同時公告指,將對部分存在信用風險的公司債實施風險警示制度。後期風險警示債券簡稱前將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公司債券。此外,公司債券被實施風險警示後,會員應當設置風險警示債券買入權限。
拒絕部分個人投資者買入
兩交所通知顯示,公司債券出現債券主體評級或債項評級為AA-級以下(含),或債券主體評級為AA級且評級展望為負面,以及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或者經更正的淨利潤為負值等五種情形的,將對該公司債券交易實行風險警示。當公司債券被實施風險警示,除符合規定條件之外的個人投資者不得買入風險警示債券。
按照規定,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需名下各類證券帳戶、資金帳戶、資產管理帳戶中金融資產價值合計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且簽署風險警示債券風險揭示書。
值得注意的是,自上周以來,債市中高收益率板塊出現普跌調整,業內人士認為,除了基於前期大漲後的技術性調整外,下跌也源於市場對高收益板塊的風險監管措施也有預期,因此拋盤比較重。自今年3月份,「11超日債」未能按期兌付債券利息,債市剛性兌付時代就此宣告終結,而信用風險也被經濟學家視為未來中國經濟增長的一大隱憂。
標普近日發布數據指,中國截至2013年底已經發行了14.2萬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87.37億元)的公司債,超越了美國13.1萬億美元的規模,高居世界首位。標普認為,有1/4至1/3的中國公司債是通過影子銀行系統來融資的,意味?全球公司債中可能有10%暴露在中國影子銀行系統收縮的風險之下,估計規模在4至5萬億美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