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話不可能「消滅」/關 昭

  教育局官方網頁《語文學習支援》一篇文章提到,廣東話「是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引來一些人抨擊,教局日前就說法「不精準」作出道歉,但批評聲音仍不絕於耳。

  事實是,事件應從兩個方面來討論,一是語言與語文定義之別,教局表述不清;二是有人借機渲染什麼「消滅廣東話」,以至要求「明確廣東話法定地位」,則是將問題政治化的別有用心之舉。

  首先,廣東話是通用於廣東省內的地方語言,而方言不存在法定的問題;如果廣東話是「法定語言」,那麼,中國其他地方語言:上海話、四川話、湖南話……在法律上是不是都可以被稱為「法定語言」,那麼,中國豈不是有幾十種以至上百種「法定語言」?

  「一國兩制」下,根據《基本法》第一章第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語文」。

  因此,在特區範圍內,「法定語文」就是中文和普通話,以及「還可使用英文」。但香港在地理上是廣東省的一部分,九成以上的香港人說廣東話,廣東話是香港的方言,因此特首施政報告用廣東話宣讀,「長毛」掟?和黃毓民「拉布」用廣東話;司法方面,法庭經常接納律師、被告以廣東話辯護,法官有時也會以廣東話作結案陳詞甚至大罵被告一頓,也就是說,只要法官接納,廣東話在法庭上具有與普通話等同的地位,甚至連俗話也會被寫入法庭文件之中。

  教育局在教學語文政策上推行「兩文三語」,學生上課可以講廣東話,但如果用廣東話作文、答題,老師可以扣分或發回重寫,因為方言只是口頭語、不是書面語,規範的白話文寫作才是及格的中文。

  至於說,特區政府陰謀要推行普通話、「消滅廣東話」,普通話是通行全國的語言,「老外」也要學,港人不學是自己「蝕底」;至於「消滅廣東話」,說這話的人,不是「當人傻?」,就係自己「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