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囚禁性奴」主犯伏法


  圖:圖為央視播出的囚禁性奴地窖畫面截圖/中新社

  【本報訊】據中新社北京二十一日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洛陽「李浩故意殺人、強姦、組織賣淫、非法拘禁,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主犯李浩21日在洛陽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1年9月,河南洛陽警方偵破了一件離奇大案,案犯李浩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後囚禁6名女子當性奴,期間兩名女子被殺害。根據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浩被判處死刑。宣判後,李浩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13年8月5日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核准了李浩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