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強調許任公職無濫權
圖:辯方律師指,許仕仁自辯期間,的確承認生活揮霍、瞞稅、向公眾說謊,及否認收取郭氏兩兄弟過千萬元顧問報酬,但並不能以此證明許仕仁收賄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日由許仕仁的代表律師蔡維邦作結案陳詞。蔡維邦指,控方案情全是猜測推想,審訊過程中盤問大量證人後,控方只能確定許仕仁曾說謊,但從無明確點出許仕仁如何令被告郭氏兩兄弟得益。蔡維邦認為,許仕仁生活奢華,耗費甚巨、與郭氏兩兄弟友好都屬於事實,但不能就此強行將兩件事串連在一起,一口咬定許仕仁與郭氏兩兄弟有行賄和收賄關係。
稱新地西九馬灣項目無獲利
昨日,律師蔡維邦在結案陳詞,逐一反駁控方指控。他稱,控方稱許仕仁早在積金局工作時已收受來自郭氏兩兄弟的利益,推動積金局續租郭氏兄弟所屬新鴻基地產集團旗下國際金融中心(IFC)的辦公室。不過,所有文件都顯示,有關租約是由顧問公司負責推行,與許仕仁毫無關係。再者,前積金局主席李業廣上任前,亦曾是新鴻基董事。當李業廣辭任新鴻基董事工作,社會都不認為他和新鴻基再有聯繫。可是,控方就指許仕仁與郭氏兩兄弟是朋友,認定各被告有利益關係,這說法流於虛無縹緲。
蔡維邦又稱,其後,許仕仁正式出任新鴻基顧問。控方就指許仕仁利用自己的政府人脈,協助新鴻基獲得最大好處。事實則顯示,新鴻基在西九項目、馬灣項目等事件上無特別獲利,當中西九項目更有數以千萬元損失。
「洗大?」唔代表會受賄
當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控方就指許仕仁生活奢華,因此成為郭氏兩兄弟的收買對象,利誘許仕仁充當安插在政府的線眼。辯方認為控方指控不合情理,只是假設凡是需要金錢的人都一定會受賄,或是假設指官員獲得的金錢一定是賄款。
蔡維邦指,許仕仁自辯期間,的確承認自己生活揮霍、曾經瞞稅、又在記者會上向公眾說謊,否認收取郭氏兩兄弟過千萬元顧問報酬。不過上述事件,只能顯示許仕仁的行為有道德問題,並不能以此證明許仕仁收受利益。
他進一步稱,許仕仁離開政府後加入積金局,成為熟悉時事及金融事務的人才,因此獲得各界招攬很平常。過去不少政府高官都在離職後,加入私人機構工作,反映前官員投身商界很自然不過。他認為,以許仕仁的經驗及能力,獲高薪招攬不是奇怪的事。至於「秘密薪酬協議」,是由郭炳江提出。許仕仁無就此事向公眾交代,只是尊重郭炳江的保密意向,控方不能就此說有關款項屬於賄款。
指無交代協議屬遵守保密原則
最後,辯方總結稱,被告許仕仁分別在積金局工作、出任政務司司長、成為行會成員期間,都沒有利用職權之便,為被告郭氏兩兄弟或新鴻基提供利益。他更認為,控方所提案情,只是一個演繹得很動聽吸引的故事,但內容毫無實質事例支持,若然細心分析就會認為故事不合邏輯,流於猜測。他希望陪審團考慮許仕仁所收取的金錢是否賄款,又強調法庭並非需要審判被告道德,而是考慮控方證據是否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