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學踩踏事件7官究責


  圖:明通小學發生踩踏事件後,家長把學童帶離學校  新華社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雲南昆明市盤龍區政府9月27日對外通報,明通小學踩踏事件原因初步查明,5名官員停職檢查,2名官員被免職。待事故相關情況進一步調查清楚後,按照規定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6日14時許,明通小學發生踩踏事故,造成學生6人死亡、26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目前已有4人出院返家,仍有22名學生留院觀察治療。

  通報稱,25日,明通小學體育教師將兩塊體育教學使用的海綿墊子臨時靠牆放置於學生午休宿舍樓一樓單元過道處。26日,一、二年級午休學生起床後返回各班教室上課,學生在下樓過程中,由於靠牆的一塊海綿墊平倒於一樓過道,造成通道不暢,先期下樓的學生在通過海綿墊時發生跌倒,後續下樓的大量學生情況不明,繼續向前擁擠造成相互疊加擠壓,導致學生嚴重傷亡。

  經查明,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長王堅、盤龍區政府副區長陸佳在校園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等問題,昆明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2人停職檢查。盤龍區委決研究決定,給予盤龍區教育局局長李謙、盤龍區拓東街道辦事處分管安全生產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學校長李嵐停職檢查;免去盤龍區教育局分管校園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長職務、免去盤龍區明通小學分管校園安全工作的楊霖副校長職務。

  昆明市教育系統26日晚發出緊急通知,全面開展拉網式安全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