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8暴恐分子伏法


  圖:近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非法製造、儲存、運輸爆炸物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8名暴恐罪犯被執行死刑  視頻截圖

  【大公報訊】據央視二十三日消息:近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非法製造、儲存、運輸爆炸物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8名罪犯被執行死刑。涉及北京天安門廣場暴力恐怖案;阿克蘇地區搶奪槍支、襲警案;喀什地區非法制爆案等5起案件。

  2011年形成恐怖組織

  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16日對北京「10.28」暴力恐怖襲擊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分別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普.艾合麥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布堅乃提.阿卜杜喀迪爾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分別判處托合提.麥合麥提、吐遜江.阿不力孜、阿布拉.尼牙孜有期徒刑10年至5年。經法庭審理查明,自2011年起,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普.艾合麥提夥同吾斯曼.艾山等人以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為目的,糾集發展成員,逐漸形成了恐怖組織。

  曾多次在天安門踩點

  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普.艾合麥提與吾斯曼.艾山等人先後多次前往各地尋找槍支和爆炸物,觀看暴力恐怖音視頻,聚集宣誓,共同預謀到北京實施爆炸、殺人等恐怖活動。

  2013年10月7日,玉山江.吾許爾、玉蘇普.艾合麥提等4名被告人與吾斯曼.艾山、古麗克孜.艾尼、庫完汗.熱依木3人駕車抵達北京,被告人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等人也先後趕到北京與上述人員會合,並籌集資金購買汽車、汽油、刀劍、防毒面具等作案工具,多次在天安門廣場踩點。10月28日12時許,吾斯曼.艾山等3人駕駛越野車,連續衝撞天安門廣場前的行人,造成無辜群眾3人死亡,39人受傷。吾斯曼.艾山、古麗克孜.艾尼、庫完汗.熱依木當場死亡。

  法院依據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視聽資料等證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