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食物安全備受關注


  圖:香港中文大學生命科學院教授林漢明

  □1983年人類成功研發基因改造食品以來,基改食物已在不知不覺間滲入我們的生活,毋論街市的大豆、粟米、木瓜,抑或超市中的零食飲品,許多都是基因改造食物(或簡稱基因食物)。和所有其他食品一樣,該類食物在香港銷售只須遵守「適宜人類食用」的規定,並沒有專門法例規管。為此,食衛局擬對是否推行強制基因改造食品銷售前安全評估規管,於今年11月展開諮詢,有學者認為以基改尋求提高農牧業生產已是無可避免的趨勢,歡迎政府加強規管,並建議對該類食品推行強制性標籤制度。大公報記者 陳 璁 實習記者 吳家俊 圖╱文

  市民的餐桌上,到底有多少基因改造食物?「香港的大豆約80%含基因改造成分,粟米則超過30%,菜籽油也有不少是由經過基因改造的油菜提煉而成,所佔比例最大的則是基因改造抗病毒木瓜,市面出售的大部分都是。」香港中文大學生命科學院教授林漢明表示,基改農作物廣泛存在於本地超級市場和街市,經加工的含基改成分產品,更是多不勝數。

  林漢明續說,即使未經基改的傳統作物,亦有可能在種植、收割、運送、加工和儲藏過程中意外混雜基因改造作物,「很多食品都驗出有轉基因成分,並不出奇!」

  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測試本地有售的粟米及以粟米為配料的食品,包括粟米棒、粟米粒、粟米湯、粟米粉、嬰幼兒食品及零食。調查發現,49款樣本中12款檢出基改粟米成分,其中5款的含量多於5%,含量最高的產品更達64%。

  健康影響 爭論不休

  由於基改食物對人類健康、對自然環境會否有長遠影響的爭論一直喋喋不休,本港面對如此普遍的基改食物,各界憂慮自然而生。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所有擬在香港銷售的食物均須適宜供人類食用。這條例適用於所有食物,包括基改食物,除此之外,暫無任何針對基改食物的安全管制。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現正考慮加強規管基改食物,在本港推行強制性銷售前安全評估計劃,以設立機制進一步加強基因改造食物的食物安全管制,並為防止未經認可的基因改造食物進入本地市場確立法律基礎,當完成草擬計劃的建議方案後,將於今年11月展開諮詢。

  香港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黃煥忠認為,市面上准許出售的基改食品,理應由生產商完成並通過風險評估,因此在食品安全方面「問題不大」。他說,基改食品標籤制度很有必要,「歐洲以及很多亞洲國家,都有基改食品強制標籤,但香港以前因害怕影響商家入口意欲,一直沒有實行,相關問題討論更超過10年,若市場已達至成熟,建議開始實行標籤制度」。

  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黃煥忠續稱,強制標籤基改食物不單能保障本地消費者的知情權,更能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的規管,「如果強制標籤,那麼食物就一定做了毒性測試和健康測試,因此對人類健康不大可能產生危害。」黃煥忠直言,贊成銷售前安全評估計劃,但認為在本地檢測費用高昂,未必可行,反而是要求基改食物製造商提供證明文件,更符合香港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