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仔箱令人不會思考


  視聽和文字是兩種不同的媒介。聽音樂、談話、演講和看電影、電視,跟閱讀書本,是兩種不同的經驗。耳聞聲樂、眼看影像,可以直接而無須經過任何中介的得到訊息。閱讀卻要經過理解、思考甚至詮釋,才能接收到訊息。因為直接,視聽媒介較容易挑動受眾的情緒和感受:看見一張渾身傷痕的小孩痛哭的照片,便會立即起憐憫之情。通過閱讀,知道孩子受了多少苦楚,當然亦會起憐憫之情,但因為間接,要經過理解的過濾,比較起來是不及視聽那麼當下和直接的。

  書只可一個人閱讀

  一個人可以獨自聽音樂、聽演講,看電影、電視,亦可以跟別人或一群人集體聽、看。可是,書卻只可以一個人閱讀,就算是一群人一起閱讀同一本書,也是「各自修行」,每個人有自己的感受和理解,不會像聽演講或看電影般出現哄堂大笑或齊齊飲泣、激動的情況。

  視聽傾向煽情,集體分享同一的喜怒哀樂。閱讀傾向理性,強調個人。一天只有廿四小時。花了時間看電視,便等於花少了時間閱讀。視聽媒介流行,令現代人漸漸偏重感受多過偏重理性。試想想,你讀報知道十萬人上街遊行,和在電視上看見滿街通巷都是黑壓壓的人群,哪一樣會牽動你的情緒?

  所以,在任何國家或地區,政府對電視的監管都會比較嚴格,絕不是因為「電視會教壞人」,而是因為電視有煽起民眾情緒、動員民眾的能力。電視一旦不嚴守中立,便很容易令社會失去穩定。

  西方的評論家曾把電視稱為「傻仔箱」(idiot box),意思是,人們坐在沙發上,兩眼盯?電視,收看節目一個接?一個,電視觀眾仿如「傻仔」,只會接受訊息,不會思考或反省節目的意義和背後的意識,更遑論批判了。

  免費電視主要收入來源是廣告,而廣告費跟收視率掛?,收視率越高,廣告收入便越多,當然要出盡辦法令觀眾睇電視睇上癮,最好一天十多小時開?電視,並且不轉台。既然電視這個視聽媒介拙於理性分析,長於煽動情緒,而電視劇有曲折離奇、賺人熱淚的情節,因而成為主力的節目類型、吸引觀眾收看的撒手?,便不足為怪了!

  法庭劇必然遠離真實

  電視劇為了煽情,不能不誇張。誇張則不能不違背真實。武俠劇固然虛構一個子虛烏有的江湖,古裝歷史劇亦為了「劇情需要」,幾乎全部都違反或不符合史實。就是以現實為背景的時裝劇,做足資料搜集,也往往不符合現實。早前,有大學法律講師指責無線劇集《法外風雲》,法庭戲錯誤多多。其實,任何法庭劇都必然遠離真實,如實的法庭審案,冗長嘮叨,法律條文煩瑣難明,必然悶死家庭觀眾,單單雙方律師結案陳詞,怎可能像電視劇中只說幾分鐘?醫療劇、警匪劇……等等,亦莫不如是。

  此外,為了煽情,時裝劇很易流於「民粹」。由1979年的《網中人》開始到今天,三十多年來,有哪齣時裝電視劇裡的內地移民角色是正面的、「忠」的、勤奮努力、對社會有貢獻的,而不是「奸角」,或愚昧的、可笑的「丑角」?

  撰文: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