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利益申報有漏洞 高薪養廉未失效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近年不時有官員被揭發涉嫌貪污或有出現利益衝突,令人思考政府推行多年的「高薪養廉」是否失效。有學者認為,近年被揭發的官員涉貪個案,都只屬於個人操守問題,未見具組織性的大型貪污問題,相信本港官場整體仍然保持清廉。不過隨社會發展,以及政府吸納更多工商界專才參與公職,政府有需要隨社會狀況修訂申報機制內容。
港府在上世紀70年代為求肅貪,推行「高薪養廉」概念,官員享有高薪厚祿。回歸後,先後有梁展文、許仕仁、麥齊光、曾景文、湯顯明等政府或公職人員,被揭發行為不當,涉嫌官商勾結或貪污,當中以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官職最高、涉案金額至鉅。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分析稱,本港公務員人數達17萬人,雖然時有揭發官員行為不當,但只屬個別官員操守問題,未見政府再出現具組織性的貪污行為,加上政府已有監察機制,相信本港不會再出現有如60至70年代貪污風氣,不認為「高薪養廉」失效。
鍾劍華表示,近年政府多從工商界吸納社會人才加入公務員團隊,希望為政府帶來新思維。不過,工商界人才亦將部分政府不容許的商界行為帶入政府內部,增加公務員違規風險。
另外,不少工商界人士有家族生意,生活圈子難免涉及商界,因此政府有需要加強監察系統。目前,政府依賴公務員自行申報利益,政府需與時並進,為申報機制訂立明確罰則,處理公務員申報疏忽、違反申報機制等行為。
城大政治學者、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許仕仁案的案情非常觸目,但只屬個人行為問題,未足動搖本港廉潔基石,高薪養廉在70年代推行至今仍然行之有效。不過,本案揭發自行申報利益的漏洞,政府不應只求官員「君子自重」,會如實申報並先迴避利益衝突。政府應作出跨部門合作,突擊抽查官員或公職人員的利益申報,方可威懾官員不再隱瞞個人利益或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