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後破 法治權威優於改革
圖:以習近平為核心的新一屆領導人履新後,迅速掀起一股反腐風暴/網絡圖片
【大公報記者張寶峰北京十三日電】自履新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新一屆領導集體迅速拉開了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此舉亦成為全世界對中國最大的關注點。然而如果系統梳理習近平關於改革的論述卻會發現,在反覆提及「改革」的同時,習近平都會重點提到「法治」,尤其是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的觀點。對此,北京法學專家對大公報分析說,習近平上述表述說明,今後法治的權威將高於改革,以往那種「沒有違法就沒有改革」的認識誤區將被打破。
2012年底,習近平首次以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身份公開論述了改革與法治的關係,「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今年2月,在中央深改小組第二次會議上,習近平進一步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北京理工大學司法研究所主任徐昕分析說,時至今日,任何實質性的改革都很難脫離政治體制改革單獨推進。而在這當中,法治改革尤當先行。
徐昕說,法治改革成本最低風險最小。法治體系若能有效運行,憲政框架便基本具備,從而為急劇變動的社會提供一種緩和機制,成為保障和推動民主及其他政治體制改革的社會穩定器。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楊小軍認為,今後法治權威將被置於改革之上,改革將以「先立後破」的方式推進。以往那種「改革就是要突破現有法律」、「沒有違法就沒有改革」的認識誤區將被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