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殺人邪教徒2死1囚終身
圖:10月11日,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宣判。左起:張帆、張立冬被判死刑。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張航、張巧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 / 網絡圖片
□2014年5月28日,6名「全能神」教徒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餐廳將一名無辜女性毆打致死,引發全國震驚。10月11日上午在煙台中院就此案一審公開宣判,兩名被告被判處死刑,一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在庭審中,被判處死刑的被告張帆、張立冬並無悔意,張立冬甚至還聲稱自己殺人是「替天行道」。【大公報記者丁春麗 實習記者玄曉霞、李宇瀟濟南十一日電】
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張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立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呂迎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張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張帆自稱「正當防衛」
煙台中院在判決書中還原了案發時的場景。
判決書顯示,5月28日下午15時許,張立冬及其長女張帆、次女張航、兒子張某(12歲,另案處理)、呂迎春、張巧聯在麥當勞招遠府前廣場餐廳就餐。21時許,張帆、呂迎春讓張航、張巧聯、張某向餐廳內的顧客索要聯繫方式,為發展「全能神」教徒做準備。張航向被害人吳某某索要手機號碼時遭到拒絕,她將此情況告知張帆、呂迎春。兩人指使張航再次向吳某某強行索要號碼,又遭拒絕。張帆、呂迎春遂共同商量認定吳某某為「惡靈」,張帆開始咒罵吳某某為「惡靈」、「魔鬼」,並到吳某某餐桌前讓其離開餐廳。遭拒絕後,張帆遂持餐廳內座椅毆打吳某某頭部,吳某某予以反抗,在場的張立冬、呂迎春、張航上前與張帆共同將吳某某打倒在地。此後,張帆將張立冬購買的兩支拖把分別遞給張立冬和張某,指使張立冬、張航、張巧聯、張某上前「詛咒」、毆打吳某某。期間,呂迎春用拳頭擊打「麥當勞」餐廳工作人員並揚言「誰管誰死」,並阻止他人報警。公安人員接警到達現場後,在周邊群眾的幫助下,將各被告人制服抓獲。「120」急救醫生趕到後檢查確認,被害人吳某某已經死亡。
11日在法庭上,被告人張帆稱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自己是「被邪靈獻上的犧牲品陷害了」,被告人張立冬則聲稱自己的行為是「替天行道」。被告人呂迎春則拒絕承認「全能神」是邪教組織,稱自己「信的神是真神」。
呂迎春服判不上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共同殘忍殺害被害人吳某某,均構成故意殺人罪;呂迎春、張帆、張立冬明知「全能神」係已經被國家取締的邪教組織,仍然糾合教徒秘密聚會,製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發展邪教組織成員,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均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應當數罪併罰。根據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呂迎春表示服判,不上訴,其他被告人當庭沒有明確表示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