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潔敏李東生王永春被立案偵查


  【大公報訊】最高人民檢察院14日連續公布三條消息稱,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對蔣潔敏、李東生、王永春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據中新社報道,蔣潔敏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原副書記;李東生是公安部黨委原副書記、原副部長;王永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

  6月30日,中央紀委網站同時公布,曾在石油系統任職的蔣潔敏、王永春,曾在政法系統任職的李東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此前,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中紀委立案審查。經查,李東生、蔣潔敏兩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王永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蔣、王三人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