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日取消二次臨停
圖:上交所和深交所都發文調整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二次臨停被取消/法新社
□為配合新股發行改革推進,滬深兩市昨晚發布通知,對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及有關監管措施調整。其中包括,取消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以增加新股首日交易時間。負責人士還呼籲,投資者能夠理性參與新股交易。若違反通知相關規定,將根據其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大公報記者 李靈修
上述兩份通知分別為上交所發布的《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深交所《關於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均是對去年底對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做出規定的適當調整。
通知內容包括,取消了「收盤前5分鐘申報價格不得超過開盤價120%和80%」的控制措施,申報價格僅實施「集合競價階段不得超過發行價120%和80%」和「連續競價階段不得超過發行價144%和64%」的控制措施;同時還取消了盤中股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時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僅在盤中股價上漲或下跌超過10%時停牌30分鐘,以解決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時間過短的問題。
對違規申報進行量化規定
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異常交易行為及其監管措施方面則取消了單一投資者全天買入不得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對大額申報、高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行為進行了量化規定,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把握《通知》規定的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自覺約束其新股交易行為。
有上交所負責人還表示,內地證券市場歷來有炒作新股的習慣,上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加大對新股交易行為的監控,希望廣大投資者理性參與新股交易,避免因盲目跟風炒作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對違反《通知》的非理性新股炒作行為,上交所將根據其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上報中證監查處。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監管層對上市首日交易規則修改思路正確,其目的是提高交易效率,規則設計更合理。針對IPO正式開閘,他並重申,IPO重啟並不是世界末日,此次安排是控制節奏的均勻發行,對市場的衝擊會減少,而市場已有非常充分的預期,無需恐慌。
嚴控發行批文派定心丸
此外,對於「擬上市企業過會後,即可獲得發行批文」的誤解,中證監發言人鄧舸昨日澄清,券商發行承銷前,需要向中證監報送發行承銷方案。發行人報送發行方案並完成相關程序後,才會下發核准批文。
鄧舸還稱,中證監下發批文主要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包括:是否符合承銷辦法的有關規定;資金運用是否符合中證監年初發行監管問答中公布的募集資金運用要求;募集資金是否與公司規劃相適應。原則上,實際募集資金不應超過招股說明書的上限。中證監並再次明確,新股發行時,老股轉讓安排不能違反募集資金應主要用於籌集企業發展資金需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