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別邪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災避難的;宣傳「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得救的;欺騙、威逼婦女受教主凌辱的;說傳統宗教過時了,要信新「神」的;非法聚會時鬼鬼祟祟、亂喊亂叫、亂唱亂跳的;讓人們用騙人的手段誘使他人加入的;加入後不讓退會的;以「神」的名義煽動成員對抗政府的;把社會、政府、普通老百姓當成「魔」的;打?宗教、科學的幌子編造歪理邪說的;不擇手段地騙斂錢財的;建立地下組織、進行非法活動的通常是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