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谷開來劉志軍獲減為無期徒刑


  【大公報訊】前鐵道部長劉志軍、重慶市委前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薄谷開來獲得服刑監獄提出減刑建議,北京市高級法院分別裁定將劉志軍、薄谷開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不變。此外,薄谷開來案同犯張曉軍再獲減刑1年,國美創辦人兼大股東黃光裕獲建議減刑1年。

  綜合中通社、新華社報道,北京市高院11月16日發布了期限為5天的公示稱,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劉志軍現在公安部秦城監獄服刑。10月26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劉志軍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刑罰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建議書稱,劉志軍沒有故意犯罪,能夠主動認罪服法,自覺接受教育改造,正確認識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積極發揮自身社會價值,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犯罪行的反思與剖析》被監獄評為二等獎;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按時完成思想匯報,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能夠力所能及地參加勞動改造,認真完成勞動任務,按規定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現較好,劉志軍2014年度獲監獄勞動改造積極分子獎勵。經監獄長辦公會議研究,擬為劉志軍提請減為無期徒刑。

  同日,北京市高院也發布了有關薄谷開來減刑的公示。期限為5天的公示稱,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薄谷開來現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2014年9月25日,刑罰執行機關以薄谷開來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薄案同犯張曉軍減刑1年

  刑罰執行機關的提請減刑建議書稱,薄谷開來近期確有悔改表現,在服刑期間能夠遵守監規紀律,按照《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範》要求自己;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成績合格;在勞動中,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在死刑緩期執行考驗刑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於2013年5月、2013年11月、2014年5月共獲表揚3次。為此,建議將薄谷開來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

  對於薄熙來家勤務人員張曉軍,北京市高院公示稱,罪犯張曉軍,1979年10月22日出生,山西省古縣人,現在安徽省蚌埠監獄服刑。蚌埠監獄提出,張曉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條件,建議予以減刑。

  經北京市高院裁定,張曉軍獲減去有期徒刑1年。

  張曉軍認為其犯罪行為給社會造成了危害,自服刑以後能認真改造,符合減刑條件。經審理查明,該犯自上次減刑以來,先後獲得記功2次、表揚1次的獎勵。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法院於2012年8月19日作出判決,認定張曉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2014年8月28日,獲減刑6個月。

  黃光裕獲建議減刑1年

  另據新浪網報道,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示審理罪犯黃光裕減刑案件的情況。公示稱,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二億元。現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於2012年被減刑10個月。12月7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黃光裕獲評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