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遵義倡引入失業殘疾保險

  【大公報訊】記者張月琪報道:商界表明反對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前中大校長、經濟學講座教授劉遵義則建議模擬美國做法,引入失業及殘疾保險,由第三者負責,以代替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功能。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沈運龍形容,「創業難、守業更難,但結業更難。」中小企若非經營不善、生意差亦不會結業,但結業還須有足夠錢預留作遣散,是不合理。

  工商界合辦的強積金對沖論壇,除了有大部分商界代表出席表達意見,亦有學者分析現時形勢。劉遵義引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經濟改革,指當時得以成功,全因改革並無產生「輸家」,達至「多贏」局面,而做到這個局面,有賴「舊人舊辦法、新人新辦法」方針,「本身有既得利益,就應保留,不要改變。」而應否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亦是同一道理。

  結業後仍給遣散費不公道

  劉遵義表示,若果商界要結業,即表示生意不好,但還要給遣散費是不公道。他建議,若政府怕僱員失業後失去保障,可引入失業及殘疾保險,由第三者負責,避免勞資雙方衝突之餘,亦可以避開對沖爭議。劉遵義又指出,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是僱員退休和失業保障,但部分功能與強積金重疊,當年設立對沖機制,便是法律上承認有重疊。

  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沈運龍形容,一旦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是「創業難、守業更難,但結業更難。」他認為,中小企若非經營不善、生意差亦不會結業,但結業還須有足夠錢預留作遣散員工費用,是不合理。他又質疑,強積金對沖機制關乎大部分「打工仔」,並非只是扶貧工作,政府將有關議題納入扶貧委員會討論,若果商界反對,便予人感覺「商界不願扶貧」,故要求政府將議題交由其他相關部門審視。

  香港總商會常務副主席吳天海認為,對沖機制運行十多年,一直行之有效。他指出,強積金基金表現及收費等,一直為人詬病,建議政府應全面為強積金作出檢討,而非抽出一部分加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