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不是只談三方平衡
我們在學習可持續發展時,都會討論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的平衡。經濟上的可持續發展一般指經濟的收益是否能夠維持長期的正增長,社會上的可持續發展則視乎政策是否得到多數市民的支持,而環境上的可持續發展當然是指減少污染和合理地使用天然資源。
其實我們單從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的平衡」,並不能夠準確地理解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若因為硬要符合所謂的答題格式,而將三者分別討論的話,只會作繭自縛,因為三者本來就唇齒相依。比起所謂的「三者平衡」,可持續發展中更重要的觀念是「發展在可滿足當代人的需求時,不能夠損害未來世代滿足自己需要的能力」,簡單而言就是不要先使未來錢(資源)。
根據聯合國的解釋,所謂經濟層面的可持續發展,並不是單純地指經濟上的長久收益。聯合國是領導全球發展的組織,當然不能夠只談開源節流。可持續發展的第一步是發展嚴重落後地區的經濟建設,消滅、或至少是減少絕對貧窮,保障發展中地區人民的基本所需。踏出第一步,人民能夠有基本的能力自保,再談環保才有意義。
社會層面的可持續發展亦非只重視市民對有關政策的接受程度,除了一般有關民生的福祉外,減少貧富懸殊的差異更為重要。因為活在貧窮的人,礙於有限的教育、資源和對權益的認識,根本沒有餘裕去和政府或大企業周旋,從合法的途徑去改善生活環境,所以追求合理的財產分配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
最後,環境上的可持續發展在正逐步發展的國家,很多時候比經濟發展更加重要,硬要說兩者要平衡反而變得不合理。因為凡是經濟活動都要耗用資源,包括我們一直誤以為是無限供應的潔淨空氣,所以要達至可持續發展,來自大自然環境的資源當然比經濟發展重要,特別是經濟已經達到一定水平的地區。
通稱「布倫特蘭報告」的《Our Common Future》由聯合國出版於1987年,報告對可持續發展有詳盡的解釋,有興趣的老師更可以從聯合國的網頁內容,認識可持續發展的新趨勢。
通識教育科專業發展學會 何嘉謙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