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爆拒華懋157億和解
圖: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 大公報記者 林良堅攝
□陳振聰就偽造遺囑定罪上訴案,昨日續審期間,被告陳振聰自爆,曾拒絕華懋一方提出的157.5億元和解條件。但在原審時法庭拒絕辯方將有關資料呈堂作為證據,對被告不公平,又指如果被告確實是偽造遺囑,面對如此巨額的和解條件,斷不會拒絕。 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辯方昨日在庭上稱,在龔如心過身一個月內,華懋得知被告手中有遺囑,就提出和解要求。當時被告一直深信手中遺囑真確,提議華懋可得遺產中20億元,其餘遺產歸被告擁有。最初華懋拒絕提議,反提議雙方均分遺產,被告則不接受。
雙方繼續商議,華懋曾提出65:35比例分配遺產,即被告可佔遺產的65%。以當年遺產估值為450億元計,被告可分得157.5億元。但被告仍然一口拒絕提議。辯方指,被告如即時接納,就可得巨額遺產,如被告是騙徒定必接納。
稱華懋一方有證人說謊
辯方又在庭上,曾多次批評被告的原代表律師簡定濤犯錯,要求上訴庭接納有關理由為上訴理據之一。但控方就指,該理由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並法律程序將與本案不同,認為法庭不應考慮。
另外,辯方昨日稱華懋一方有證人說謊,如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出庭作供就可以證明。辯方昨日表示,蕭炎坤已聯絡辯方表示願意作供,但證供以書面方式呈堂,將會在下周一處理。
案情指,陳振聰報稱持有龔如心的2006年遺囑,與華懋爭奪830億元遺產,最後華懋在爭產案勝訴。之後律政司以偽造遺囑罪檢控被告,最後被告被成罪判監12年。目前被告在服刑期間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