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膽光效參差


  圖:消委會測試市面十款LED燈泡,發現光效參差 /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大公報訊】記者吳卓峰報道:消費者委員會委託獨立實驗室測試市面十款LED燈泡,發現壽命成疑,光效參差。消委會指出其中五個品牌,即Panasonic、萊德斯、LKKM、陽光牌及宜家家居,燈泡燃點3000小時後,光度跌幅多於5%,未能符合機電署要求;當中陽光牌燈泡平均光度跌近30%,可視作燈膽失效,跟廠商聲稱的三萬小時壽命相差極遠。

  較聲稱壽命短九成

  消委會測試十款品牌的LED燈泡後發現,各產品的光效及壽命差距極大。慳電效能方面,燈泡輸出光度以流明(lumen)為單位,每一瓦特電力所產生的光度(流明╱瓦特)計算,數值愈高代表愈慳電。LKKM燈泡達107流明╱瓦特,即光度最高且慳電,但宜家家居樣本只得53.8流明╱瓦特,表現最差。

  燈膽壽命方面,Panasonic、萊德斯、LKKM、陽光牌及宜家家居五個樣本,在燈泡燃點3000小時後,光度跌幅多於5%,未能符合機電署「LED燈泡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要求。該計劃下,LED燈泡輸出光度若跌至70%,相當於使用期滿需更換。陽光牌效能最差,十個測試樣本中有六個燃點至3000小時後,光度大跌七成,其中一個更燒壞,較聲稱的三萬小時壽命相差九成。

  消委會稱,三款燈泡未能完全通過機電署安全測試,其中萊德斯及LKKM燈泡絕緣保護不足,柔光罩容易鬆開,增加觸電風險。

  Panasonic稱,該型號的實際輸入功率為9.5瓦特,標示時採「四捨五入」。陽光牌稱,燈泡是根據內部關鍵元件於標準環境下的實際工作溫度,推算燈泡壽命,該公司廠方測試報告顯示燈泡壽命有三萬小時。宜家家居稱,慳電表現較差的燈泡已停產,並已推出新型號,強調產品效能符合歐盟要求。LKKM向消委會提交測試報告顯示,符合機電署能源效益標籤要求,懷疑銷售商存放燈泡方式影響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