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老闆四人涉屈客被捕


  圖: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表示,市民不應輕易交出信用卡等重要文件 /大公報記者 黃洋港攝

  □健身中心威迫購買會籍奸招屢見不鮮,全港有21間分店、坐擁超過50萬會員的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被海關首度引用《商品說明條例》起訴,老闆陸毅強夫婦、涉案經理及職員被捕。案中一名已有十年會籍的女士,被健身中心職員游說續簽十年,職員藉詞扣起事主的身份證及信用卡,擅自過數3.8萬元迫使事主屈服。/大公報記者 陳卓康 實習記者 高俊謙

  海關成功引用兩年前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偵破首宗涉及健身中心不良銷售的案件,上月二十九日至本月四日先後拘捕三女一男,年齡介乎35至59歲,涉嫌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不良營銷手法。消息指,涉案健身中心為「舒適堡」,四名被捕人士包括舒適堡兩名最高負責人陸毅強、何玉華夫婦,以及涉案銷售員及涉案分店經理,現時正保釋候查。

  上半年71宗涉健身中心投訴

  案情指,一名女子早前向海關投訴,稱今年三月在健身中心健身時,一名女銷售員向她推銷總值3.8萬元的10年期健身會籍,但由於她已經有10年會籍,故多次表達並無興趣購買,銷售員其後稱為她看看有否優惠,「冇蝕底,只有?數」,要求交出身份證和信用卡。銷售員離開事主的視線範圍後,未經同意下為她「碌卡」購買3.8萬元會籍。事主及後多番表示不需要會籍,銷售員卻稱已經過數「無得唔要」,又稱公司規定不能放棄交易,「依家唔係你要唔要,公司要你就要」,事主感到受威迫最終屈服,在信用卡收據及合約上簽署。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共接獲71宗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經初步調查後,其中六成不成立,其餘四成約30宗尚在跟進,強調會繼續跟進投訴和「放蛇」。他提醒市民,不應該輕易交出自己的身份證和信用卡,即使交出,亦應要求銷售員在視線範圍內處理,如遇到不合理、不公平的交易,不應簽署任何文件,如覺得銷售員的行為違法應向海關舉報。

  管理人員縱容須負刑責

  許偉明強調,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公司管理人員如縱容、同意或疏忽使下屬以不良營銷手法推銷,亦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而案中的管理人員是否事前知悉有關銷售手法,他稱仍在調查當中。就今次案情而言,雖然不涉及武力或聯群結黨方式去威迫事主,但初步已經構成具威迫性的營業行為。

  據了解,連鎖中心游說客人交出證件及信用卡,碌卡過數「米已成炊」後逼客人簽署同意的做法,在健身中心行內由來已久,而被投訴的健身中心「來來去去都係?兩間」,投訴數目不相伯仲。據悉,本港另一大型連鎖健身中心都有類似做法,執法人員認為時機成熟,便會採取行動,相信拘捕起訴行動陸續有來。

  按舒適堡網站資料,該集團於1986年在本港開辦第一家健美中心,提供男女健身及美容服務,據稱擁有50萬名客戶,現時全香港有21間舒適堡健身及瑜伽中心,澳門有1間即將開幕,內地有16間分別位於上海、杭州、成都及重慶。資料顯示,現時有17間以舒適堡健身美容中心為名的公司註冊,董事為陸毅強及何玉華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