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罹難者獲賠300萬


  圖:去年7月31日夜間,高雄多條街道陸續發生可燃氣體外泄並引發多次大爆炸,數條街道被波及,事件造成32人死亡、308人受傷/資料圖片

  □去年7月31日晚發生的高雄氣爆造成32人死亡,如今將屆滿一周年,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17日簽署三方協議。罹難者每人賠償新台幣1200萬元(約300萬港元),由榮化先墊付,最遲分4年支付,未來視法院判決結果三方再行分攤。

  【大公報訊】據中央社高雄報道:高雄市府與榮化、華運17日下午在高雄氣爆自救會長陳冠榮、副會長王忠誠見證下,簽署三方協議書,協議決議由榮化代表出面與32名罹難者家屬進行和解工作,和解金額每名罹難者1200萬元,最遲分4年付清。和解金先由榮化墊支,待法院責任判決確定後,三方再依比例分擔。

  待法院判決依比例分擔

  許立明、市府法制局長許乃丹、榮化董事魏正誠、華運協理林國忠、陳冠榮及王忠誠隨後在市府舉行記者會說明協議內容。

  許立明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將展開罹難者簽約和解作業,由榮化先墊付罹難者賠償金每人1200萬元,最遲分4年給付;市府日後會依法院判決的過失比例連帶利息償還。這項協議結果並不代表榮化承認全案最大的過失比例責任。

  魏正誠感謝市府「擱置過失比例原則」,迅速達成這項協議。

  讓家屬免於上庭困擾

  「這麼多人情債怎麼還」,陳冠榮當場哽咽謝謝市府及各界的努力,讓氣爆罹難者家屬不用經過冗長司法程序,這麼快就可以領到1200萬元,加上之前氣爆善款發給罹難者家屬每人820萬元,每名罹難者獲賠償金額已逾2000萬元。

  許乃丹指出,市府啟動的代位求償機制,原本就不包括罹難者,這項協議可讓罹難者家屬免於日後上法院的困擾。

  陳冠榮表示,罹難者包括30個家庭32人,其中30人都接受這項協議,尚未接受的2名罹難者家屬一人是希望賠償金額再加一點,另一名罹難者的父親則是情緒問題始終不願談賠償,「這方面我們會再努力」。

  許立明說,市府不希望災民承受可能長達10多年的法律訴訟風險。針對輕重傷者及民眾屋損、營損等財產損失,提出規模的代位求償計劃,目前已審議通過3506件,已撥付了4億1217萬5130元,讓氣爆災民身體與財產上的損失,先獲得初步補償。市府預計9月底前正式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去年7月31日23時至8月1日凌晨間,發生在高雄市前鎮區與苓雅區的多起石化氣爆炸事件,先後造成32人死亡、308人受傷,其中包括7月31日晚上約9時,接到民眾報案告知疑似有瓦斯泄漏而前往援助、調查的消防隊員和環保署毒災應變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