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其他國家早有國安法
圖:袁國強昨於北京出席中華司法研究會成立大會暨首屆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並發表主題演說
【大公報訊】記者文軒報道: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國安法》並非針對香港,不會在香港實施及運用,亦不會加入基本法附件三。至於學民思潮或支聯會成員返回內地是否會因違法被捕,袁國強指,須看其具體行為,難以憑空作出法律承諾。
袁國強昨日在北京出席首屆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後,被問及《國安法》對香港的影響。他認為大眾毋須對此過分擔心,因為有關法例並非中國專有,其他國家,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法國等,很早已經有《國安法》,「而且現今國際社會關係這樣複雜,國家在這時候通過這條法例,完全可以理解。」
袁國強表明,《國安法》不是針對香港,亦不適用於香港,也不會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強調這是尊重「一國兩制」的做法。他補充說,《國安法》中亦無訂立新的刑事罪行,即該法例通過前後,刑責的情況不會發生改變。
至於支聯會、學民思潮、學聯等反對派組織的成員回內地,特區政府是否能確保其不會因《國安法》而被捕,袁國強直言:「這不是承諾與否的問題,這是錯誤角度的問題。」他解釋說,這並不是香港官員確保的範圍,而有關問題亦無具體的行為或事件,在法律上不可以憑空作出承諾,「這在法律上不應該這樣做,也不可行的」。他又反問:「雖然這幾天不停有人說擔心,但沒擔心基礎,是否需要有承諾呢?」
袁國強將於今日早上十點,與港澳辦法律部的工作人員見面,談論司法合作問題。
中華司法研究會成立大會四日在京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當選研究會會長。來自海峽兩岸、港澳及海外法律界350餘人參加了會議。周強表示,該會的成立,標誌?中華司法民間學術研究與交流的定期化與機制化,將為深化兩岸暨港澳以及海外法律界的交流與合作,推動中華司法研究和法治進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港澳長期繁榮穩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