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榮辱/阿 濃
讀書時有這樣的經驗,老師分兩種,一種是嚴師,言出必行,上課要絕對守秩序,功課要交齊。一視同仁,女生也好,班長也好,應罰則罰。考試差一分就是差一分,不及格就是不及格。一種是好好老師,上課氣氛良好,笑聲不絕,因為老師允許頑皮的同學搞笑。功課有價講,考試有情講,人人pass,個個合格。
兩種老師都有綽號,嚴師是殺人王、老虎狗、飯鏟頭(毒蛇),好好老師是黃大仙、笑佛、老佛爺。
可是四、五年之後,舊生聚會,對嚴師的批評忽然轉了口風。許多人都說當年全靠老師夠嚴,自己才有今天的成就。許多人說,出來做事見到許多「唔識野」的人,自己高出他們很多,全因為當日的老師夠嚴。這些話老師未必聽到,所以他未必感到安慰,但他的確盡了老師的責任。
其實身任公職,吃政府俸祿,也就是由百姓養他,就要忠於其事,克盡厥職,把個人一時的榮辱放在一邊,把整個社會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果有人為了個人的好名聲,妄想面面俱圓,博一個虛假的包容之名,坐視法令不行,公眾利益深受其害,絕對是一種自私的行為。也無須等他三年五載,其無能和顢頇已被大眾看在眼裡,無須等待歷史公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