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童可憑積分讀東莞公校
【大公報訊】據中新網報道:東莞外來工子女積分制入學正在接受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港澳戶籍適齡兒童可通過積分制方式,入讀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
東莞市教育局指出,根據有關規定,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學校按照其戶籍所屬學區就近免試入學,而港澳戶籍適齡學生其戶籍不在東莞市,沒有安排入讀居住地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早年,東莞市有部分鎮街在解決完戶籍學生入學後,根據公辦學位剩餘情況,適當解決部分在本鎮生活、工作且有入學需求的港澳居民的適齡子女入學。但由於東莞市各鎮街的公辦學位剩餘情況不一,在解決港澳居民子女入學方面的政策和標準也不一致,造成不少港澳居民有意見。
父母須在莞經商就業
東莞市教育局稱,為妥善解決港澳居民子女在東莞市接受義務教育問題,進一步規範相關做法,東莞市在請示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處室意見的基礎上,從公平角度出發,從2015年起,將香港、澳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納入積分制入學對象範圍,與東莞市其他具有中國國籍的非戶籍適齡學童一樣,按積分制形式申請入讀公辦學校。
東莞市教育局透露,申請積分制入學的港澳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或母須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流動人口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東莞市教育局還透露,適齡兒童可向其父母一方工作地或其父母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的鎮街外來工服務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積分制方式,入讀申請地所在鎮街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