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是「水貨之都」

  近來,本港一些傾向「港獨」的激進分子大搞所謂「反水貨客」活動,四處竄擾遊客和行人,激起公憤。

  「水貨」乃相對於「行貨」而言。「行貨」指經由正式代理商(authorized dealer)進口的貨品,英文是dealer goods,即goods imported through an authorized dealer。一件「行貨」可稱為a dealer product。一件「水貨」是parallel import,多數則可說parallel imports。Parallel是形容詞,意為「平行的」,所以「水貨」的正式名稱是「平行進口貨品」,即非經代理商而跟「行貨」一起「平行」進口的貨品。水貨並不等同於冒牌貨(counterfeit goods)。至於水貨是否非法進口貨品,則視乎各地法例而定。水貨因減少了代理商這一環節,價格一般較行貨便宜,但缺乏行貨所提供的售後服務(after-sale services)。

  由於水貨屬於合法製造而經非正式或非法渠道輸入的貨品,所以又常被視為「灰色貨品」(grey goods),水貨市場又稱為「灰色市場」(grey market)。水貨交易是parallel trading,水貨交易商就是parallel trader。香港所說的「水貨客」其實多指帶水貨過關的人,應該叫做parallel import carrier。

  香港是個自由港,除了少量貨物如香煙(cigarettes)和嬰兒奶粉(baby formula)外,絕大多數商品都可自由進出口。香港也無法例限制水貨交易。所以本港實際上是世界上水貨交易最活躍的地方,堪稱「水貨之都」(capital of parallel trading)。市面上許多商品包括汽車和電器都有水貨和行貨可供選擇。商家一般也會表明所賣的是行貨還是水貨,任君選擇。即便帶貨北上的「水貨客」,大部分也是香港人。

  因此,在香港要反水貨、反水貨客,如何反?香港是法治社會(society with the rule of law),一切需依法辦事。「反」也者,禁止也。香港是否應立法全面取締(outlaw)水貨和水貨客?恐怕那樣一來,香港就會頓時變成「死港」。 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