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禁區分三階段開放


  圖:沙頭角墟沒有邊境管制站或屏障,只有警員站崗   本報記者麥潤田攝

  香港的陸地邊境禁區主要位於新界北面,始於上世紀的50年代,1997年香港回歸後,為加強與內地聯繫及方便邊境居民,政府在2008年宣布將邊境禁區範圍由原來的2800公頃大幅縮減至約400公頃,並分三階段開放禁區,同時興建一道全新的輔助邊界圍網,以維持邊界的完整性。

  首階段縮減邊境禁區範圍於2012年二月實施,涵蓋米埔至落馬洲邊境管制站段及蓮麻坑至沙頭角段,合共釋出超過740公頃土地,六個村落包括山咀村、塘肚村、木棉頭村、蕉坑村、新村及?水坑村率先「解禁」,獲剔出邊境禁區範圍。第二階段於今年六月實施,縮減落馬洲邊境管制站至梧桐河段的邊境範圍,釋出逾710公頃土地,六條鄉村包括月樓村、料壆村、信義新村、馬草壟村、落馬洲村及下灣村因而受惠。涵蓋梧桐河至蓮麻坑段的第三階段縮減禁區範圍,預計將於今年內實施,但具體涉及那些地方可以「解禁」,保安局仍在研究,今年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