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案 教授:記者無陳述海外數據


  圖:城大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忘記如何回答記者的提問/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案,辯方昨日繼續傳召辯方證人。當日受訪的香港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出庭作供,他指受訪期間,提問的記者不曾陳述過,有關海外的二噁烷研究數據,他只是據自己所知的資料作分析。對於涉案報道形容:「10ppm屬危險邊緣」這一句,林漢華稱不曾記得有否說過這一句,如果要他現場重新再分析二噁烷,他會說含量在10ppm以下屬安全指標。

  林漢華昨日在庭上稱,在2010年曾接受《壹週刊》記者訪問有關二噁烷的安全問題。他記憶所及,訪問過程中,記者沒有向他陳述過任何有關二噁烷的研究數據,因此他當時不曾說過那一份研究數據比例可信。

  控方盤問時,引用涉案報道的句子:「洗頭水係日日用,而且二噁烷都幾毒,10ppm已經係危險邊緣,20ppm以上直頭係多」。林漢華回應稱,已忘記自己是否如此回答記者提問,不過的確有和記者討論過二噁烷安全水平問題。他稱,當日受訪交談中英夾雜,可能是中英翻譯問題。控方要求林漢華澄清,若現在要他再分析二噁烷,說法會否不同。林漢華表示用字上會修訂,他會這樣說:「食物或藥物等直接服用產品,含量在10ppm以下屬安全指標。20ppm可致癌。」

  林漢華曾在庭上表示,單純以ppm來計算二噁烷含量,未必反映真實情況。暫委法官陸啟康曾就此查問林漢華,當中詳細的技術問題。林漢華表示,二噁烷屬有機溶劑,主要是用於溶和油份。如果發現物品含有二噁烷,需要了解當中的二噁烷屬純淨的二噁烷,還是一些二噁烷混合物。另外,直接將二噁烷攝取入體內,或是只在皮膚表面可沖洗,二噁烷的危害性都不同。

  另外,撰寫涉案報道的前記者林瑜婷已完成作供。她強調,不認同自己在處理涉案報道時,對霸王產品不公,因為報道內已如實陳述霸王對產品含有二噁烷的解釋,即霸王承認洗頭水內含二噁烷,不過其產品屬於合法,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至於控方認為要在涉案報道內,加入有利霸王的澳洲研究資料,她回應稱版面有限,不可能在報道內加有該研究資料。如果霸王向她提供有利產品的資料,如日後會改善配方,她會當成霸王解釋的一部分,載入涉案報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