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長途電話和漫遊收費

  我國電訊用戶一直需要繳付較高的國內長途電話費,也需要繳付較高的漫遊電話費;在內地與港澳之間,電訊用戶還面對較高的漫遊數據費。電訊收費結構的地域割裂狀況增加了其他全國性社會與經濟活動的成本,也不利電訊業自身發展高增值業務與技術,降低其創新意欲。

  去年在北京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互聯互通藍圖(2015-2025)》,強調要利用現有技術縮小數位鴻溝,加強區域互聯互通,促進使用信息通訊技術資源。我們認為,在此目標下,國內電訊市場更有必要率先實現無障礙互聯互通,而重點必須是逐步降低以至最終取消跨地電話和漫遊的額外收費。

  降低甚至取消長途電話費及漫遊電話費是實際可行的。根據北京消費者協會資料,聯通湖南公司早在1999年就將長沙、株洲、湘潭三地電話資費統一;中國移動湖南公司也在2009年在三地取消長途電話費和漫遊電話費。同樣從2009年起,長株潭三地採用統一區號,徹底取消固話長途費。此外,廣州、佛山、肇慶三地,廈門、漳州、泉州三市,山西的太原、晉中,陝西的西安、咸陽,河南的鄭州、開封等地區都在一定程度上取消長途電話費和漫遊電話費,實現通信一體化。最近,內地與香港的營運商合作推出「前海卡」,在深圳前海拔打香港電話,資費等同深圳市內電話。

  值得留意的是,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2013年提出一套名為「互聯大陸」(Connected Continent)的立法建議,目標是最遲在2018年,所有歐盟電訊用戶都可以在歐盟內旅行時以本地資費使用電話和流動電話服務。我們認為,如果歐盟能夠確立這樣的政策目標,我國有統一的電訊市場,就更應確立類似的政策目標。

  我們建議,應確立在全國範圍逐步減低跨地與漫遊通訊資費的政策目標。其後,應在全國範圍,對跨地與漫遊通訊所涉及的網絡內與跨網絡的運營成本展開深入研究分析,掌握相關數據,並實施適當的價格監管,確保電訊營運商在跨地與漫遊電訊業務中賺取的利潤率不會高於本地電訊業務的利潤率。長遠而言,應禁止電訊運營商對本地、跨地與漫遊業務實施差異收費。

  針對跨境電訊業務,我們認為應加強內地與港澳地區相關政府部門的磋商,制定降低跨境通話與漫遊通訊資費的合作政策。當中,可參考前海卡的商業模式,鼓勵內地與港澳的電訊服務運營商達成安排,降低內地與港澳之間跨境通話與漫遊通訊資費。另外,兩地相關部門應合作提供誘因,以鼓勵運營商降低相關資費,例如批准願意降低相關資費的一方運營商在另一方市場提供某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