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巧拒賄/李 惠

  經常聽到一些黨政官員感嘆,現在送禮之風太盛,拒賄成了一門「必修課」。閒時翻閱古史典籍,發現自古以來官吏就飽受行賄之困擾。那些才情四溢的官場中人,竟在拒賄的同時寫下了無數經典篇章,留下眾多拒賄的故事。在深入反腐倡廉的今天,重溫一些古代廉吏的拒賄「法術」,對於我們弘揚為官清廉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推進廉政建設,不失為一劑良藥。

  早在兩千五百年前,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氓》有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意思是說,我讓你找輛車來,把我的嫁妝一齊帶走。這裡的「賄」字,僅僅是指財物而已。但是到了隋朝,「賄」字的含義就變了。《隋書.煬帝紀下》中說:「政刑弛紊,賄貨公布」,這句話裡就含有了私贈財物而行請託之意。可見,「賄」字的名聲不好,已有一千多年歷史。

  歷朝各代,均有官員貪贓受賄的現象存在。但那些廉潔的官吏,他們不僅明令禁止行賄之風,而且做到了身體力行。

  唐代白居易不僅是一位著名詩人,還是一位清正廉潔的官員,同時他也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通過自己的詩歌作品向社會公布個人收入與財產的古代官吏。剛入仕途時,白居易擔任政府機關校書郎,是個抄抄寫寫的文秘,他在詩中說:「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秘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途,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因表現不錯,升為左拾遺,工資翻了一番,作詩:「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接?,外派到蘇州任刺史:「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隨後,白居易調回京城,為賓客分司,工資已是他剛入仕時的十倍:「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最後,為太子少傅時,工資最高,而且工作還相當清閒自在:「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僱我做閒人。」一直到了晚年,退居林下,回到洛陽履道里他的大宅子裡頤養天年,領到百分之五十的養老金:「壽及七十五,俸佔五十千。」白居易用這樣的方式,不讓別人有行賄的機會,也沒給自己留受賄的空間。

  北宋宰相王安石善於詩文,一個地方官以為他肯定喜愛「文房四寶」。為投其所好,那人給他送去一塊硯石,並當面對他說:「這塊硯真好!」王安石問:「好在哪裡呢?」那人答曰:「呵之可得水!」王安石一口拒絕,笑吟道:「縱得一擔水,又能值幾何!」對方見狀,不得不帶?硯石羞愧地溜之大吉。

  明朝時李汰才華橫溢,頗受朝廷重用。他雖然身居要職,但在錢財面前毫不動心。一次,李汰到福建省主持秋試。抵閩後,許多考生連夜上門行賄通路,被李汰一概拒絕。第二天,在科場的門上,高懸?一幅大匾,上面題詩一首:「義利源頭識頗真,黃金難換腐儒貧。莫言暮夜無知者,怕寒乾坤有鬼神。」明朝永樂年間,監察禦史吳訥奉命赴貴州巡視,返京途中,貴州地方當局派人追送百兩黃金。吳訥不啟封,揮毫在禮盒上題詩回絕。詩曰:「蕭蕭行李向東還,要過前途最險灘。若有贓私並土物,任教沉在碧波間。」言下之意,即使你勉強塞給我了,到前邊我也要扔掉,絕不會收受帶回。持金者無奈,終於悻悻而返。

  清代張伯行在福建和江蘇任巡撫、總督時,極力反對以饋贈之名,行賄賂之實,並寫過一篇禁止饋送的檄文:「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誰云交際之事,廉恥實傷;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此文言簡意賅,浩氣凜然,表現了他對拒禮拒賄的深刻認識。這種嚴於自律,堂堂正氣,使行賄納禮之輩望而卻步。張伯行正是憑藉?這種堅定的為官立場,成為了「清廉剛直,政績卓著」的楷模,從而彪炳史冊。

  不可否認,行賄、受賄行為,禍國殃民,毒害靈魂,敗壞民風,是社會主義制度所決不允許的。但是,個別利慾薰心的貪婪者,卻置黨紀國法於不顧,幹?賄賂的罪惡勾當。然而紙包不住火,他們的可恥行徑終究會被揭露出來,最終受到了嚴厲的制裁。在社會主義大發展、大繁榮的時期,有人專門寫了《受賄戒》一詩,勸誡那些意志不堅的官員:「明含?笑,暗張?嘴──芝麻勾西瓜,雞肋換火腿,小魚釣巨龜。送香煙,熏黑你的肺;送美酒,腐蝕你的胃;送美食,堵住你的嘴……潔身的,沾你污穢;上?的,拉你下水;得意的,牽你犯罪。甜在表,毒在內,同志啊,勸你莫受賄!」

  然而,拒絕賄賂的方法有很多,有的棒打送禮,有的題文自勉,有的明牌警告,有的厚謝婉拒。這些方法都很有效,也一直為後人讚頌和學習。我們從古人的拒賄方式中不難看出,拒賄關鍵是自己要樹立「以廉為美,以貪為恥」的人生態度,才能做到「風吹雲動星不動,水漲船高岸不移」,才能始終保持一顆廉潔奉公之心,做到乾淨幹事,清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