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劇作皆一吻改結局\周凡夫


  圖:《歌聲魅影》在香港亞洲國際博覽館演出的舞台及水晶吊燈

  《杜蘭朵》(Turandot)應是二○一四年香港舞台上最後上演的歌劇製作,《歌聲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則應是二○一五年首個搬演到香港舞台上的百老匯式大型音樂劇。有趣的是,「歌聲魅影」的英文原名採用了「Opera」一字,為此,一直以來都有人將之稱為「歌劇」,這確是美麗的誤會,音樂劇與歌劇,在音樂的風格、結構、內容、創作哲學與表現手法上都完全不同。然而,這次在香港製作演出的普契尼歌劇《杜蘭朵》,和羅韋伯的音樂劇《歌聲魅影》,不僅都面對?演出場地空間的問題,更「巧合」的是,這兩個大型製作在內容、手法與題旨上,卻有?驚人的「相同」!

  不當空間不同挑戰

  過往《杜蘭朵》這部歌劇搬上香港舞台,都是在一九八九年落成的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這次是在香港大會堂音樂廳的首次演出。建於一九六二年的香港大會堂音樂廳,舞台面積較狹窄,後台空間很不足夠,《杜蘭朵》的第二幕第二場和第三幕第二場的宮廷朝拜,大臣、士兵、群眾雲集,便要面對有限空間仍要營造大場面的重大挑戰!結果當晚所見,狹窄的舞台卻能容得下近百人,主要是布景設計陳志權,運用了寬大多層的梯級結構,皇帝的皇座高高在上,讓不同人物有層次地在舞台上呈現,得以營造出較大的空間感,終能突破了空間的局限。

  《歌聲魅影》首次搬到香港舞台是一九九五年六月,第二次是相隔十一年後的二○○六年七月,今回第三次,第一場安排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與第一次相距已近二十年。這次《歌聲魅影》三度訪港,雖然安排在「遙遠的」赤?角國際機場旁的亞洲國際博覽館Arena的「劇院舞台」上演,那並非正式的劇院,而是在恍如是體育館的空間搭建的臨時舞台,也就是說,《歌聲魅影》和《杜蘭朵》一樣,同樣要面對空間的問題,但面對的卻是空間過大的問題,增加製作成本外,演出的劇場效果亦讓人懸念。

  就十二月二十六日的觀賞感受,「亞博」的場館轉變為單面向的劇院舞台後,可容觀眾約四千二百人,空間確是太大,一千二百磅的大吊燈高懸在舞台前,顯得細小外,第一幕落幕前水晶吊燈墜下的震撼感亦變得較弱。

  不過,由於場地空間較大,舞台兩邊也就設置了大熒幕投影,很多近鏡和特寫鏡頭,卻是過去歷次在不同劇場中觀賞都未能感受得到的;如第一幕第六場克莉絲汀(Christine Daae)突然揭開魅影面具時,兩人的面部表情互動反應的複雜,如無大特寫鏡頭便不可能看得仔細。同時,這次男女主角的實力旗鼓相當,考驗女主角克莉絲汀在第一幕第四場所唱的主題歌曲《歌聲魅影》尾段的練聲曲,是難度很高的高音考驗,克萊爾.里昂(Claire Lyon)便很能唱出直上雲霄的震撼感;演唱魅影的男主角布萊德.利托(Brad Little)更能演活了這個人物的複雜心情,其他綠葉角色,如扮與女主角青梅竹馬的貴族拉烏爾(Raoul)的安東尼.唐寧(Anthony Downing),演唱歌劇頭牌女主角卡洛塔.朱蒂歇莉(Carlotta Guidiculli)的女高音安德莉雅.克雷頓(Andrea Creighton),都有光采。

  《歌聲魅影》的複雜舞台技巧,不時都會有「穿崩」意外,筆者觀賞的「禮物日」演出,雖然並未有出現好些觀眾「期待」的水晶大吊燈在首幕落幕前「應跌未跌」的意外,但第一幕第三場化妝室鏡子,就筆者之座位所見,鏡中不僅出現魅影,還有樂池中指揮不斷揮動雙手的影像,這種「穿崩」現象,過往在劇場演出,亦曾出現過,那顯然是光線角度構成的「意外」。

  「愛的力量」仍具功效?

  回筆把以Opera為名的音樂劇《歌聲魅影》,和普契尼的歌劇《杜蘭朵》從內容、手法與題旨來加以比較,卻有?驚人的「相同」。《杜蘭朵》是一個中國神話時期的傳說,《歌聲魅影》則是一個法國巴黎歌劇院的傳說,杜蘭朵的故事主角是位因過往目睹的悲劇影響了心態,對愛情抗拒的皇族公主,魅影的故事主角是位因無法接受自己醜陋的外貌,心態同樣扭曲無法去愛的作曲天才;無論是公主還是魅影,都是心態不平衡,活在仇恨痛苦中的人物;公主藉?謎語來不斷製造悲劇,魅影則追求自己的夢想一再搞出禍事慘劇。

  不過,兩個故事的最後結局,都能將悲劇消弭得以終場,關鍵之點亦驚人地相似,同樣是一個「吻」,不同的是《杜蘭朵》中是男主角卡拉富的一吻,溶化了公主因仇恨結成的冰冷的心;《歌聲魅影》中則是女主角克莉絲汀的一吻,感動了魅影,打消了妒恨結成的陰謀,和消解了扭曲心態下的仇恨,都明確地傳達出以愛的力量來消解仇恨,來將悲劇改變的訊息。當然,這兩個舞台製作,都以此為高潮,《杜蘭朵》隨即帶入大團圓的場面結束,而《歌聲魅影》則以魅影面具獨留椅上,暗示魅影遠去作結。可以說,前者與一般歌劇採用死亡終結很不一樣,而後者則和一般音樂劇以歌舞大場面結束亦很不相同,兩者都是採用打破常規的方法來處理。

  可以說,《杜蘭朵》與《歌聲魅影》,藝術形式一是歌劇,一是音樂劇,哲學思維美學觀點都不相同,故事情節與細節亦相異,兩者面世正好相距六十年,都強調了一吻之下所爆發出來愛的力量,這兩個作品直到今日仍歷演不衰,那是否是說這種「愛的力量」仍然存在?還是在恐襲活動日獗,以牙還牙,以怨報怨的今日,大家都渴望這種力量仍然存在,仍然能發揮功效呢?這種現實意義又是否能增加這兩個舞台製作的營銷力量呢?看來這亦會是一個很好的市場研究課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