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能通神/貝一中

  「錢能通神」這一老話,中國人當不會陌生。細說起來,這可不是一句坊間閒話,而是源於唐人張固記敘的一段歷史故實。說的是中唐時期宰相張延賞,早就知道有一大案頗為枉屈,每每提及都扼腕嘆息。待到他兼管全國財稅收支時,就把負責此案的獄吏召來嚴加訓誡,並責令說,此案拖延得已很久了,十日必須結案。第二天來到府衙辦公時,發現桌上有一紙條:出錢三萬貫,求你不再過問此案。張延賞大怒,催促獄吏加大覆查力度。第三天,紙條又來了:出錢五萬貫。張延賞更加惱怒,命獄吏兩日結案。第四天,又發現一紙條:出錢十萬貫。張延賞嘆道,出錢至十萬貫,可以買通鬼神了,沒有不可挽回之事。我怕惹禍上身,不得不到此為止了。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認為,張固所述「多關法戒,非造作虛辭無裨考證者比。」就是說,張固的記敘並非憑空虛構,有一定的可信度。故實中提到的張延賞累任要職,也不是一個貪財的昏官,其政聲朝野皆有定論。他所以不得不接受「錢能通神」這一俗諺所隱含的魔鬼定律,是因為「出錢十萬貫」者絕不是簡單的個人行為,其背後必然交織?複雜的社會背景,憑張延賞單槍匹馬與其鬥法,殊無勝算不說,弄不好反誤了卿卿性命,終究於事無補。《紅樓夢》中提到的護官符之所以那麼「神奇」,道理正在於此。

  這就告訴我們:行賄不單是個金錢問題,行賄的背後必然包藏有利益最大化的禍心。不管行賄的價碼有多高,但對行賄者或行賄者背後的利益共同體來說,絕不會是虧本的投資,他們總是會以必要的成本賺取更大的利益。中國古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貪官,除了封建制度固有弊漏這一根本原因外,送禮行賄成風無疑是催生和豢養貪官的客觀原因。

  即便在今天看來,行賄的禍患同樣不可低估。年前新華網公開發布的一篇新華時評認為,行賄成本低也是當下我國腐敗案件高發的原因之一。行賄者往往期望通過賄賂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犯罪成本很低,一定會促使行賄者鋌而走險。分析已發生的案件會發現,一些行賄者並非行賄一個部門或者一次行賄,而是累犯,因為這些行賄者覺得,即使東窗事發,與獲得的巨額利潤相比,這種犯罪是值得的。另據公開報道說,在劉鐵男一案中,向劉鐵男父子行賄的至少有三大利益集團,他們所以孝敬劉鐵男及其家人、親信,是為了在鋁業這塊富礦中獲取更大的份額和更多的利潤,可是涉及劉鐵男一案的多家企業負責人,目前基本「安然無恙」。

  行賄與受賄是政風腐敗得以成立的兩個共同要件。查辦受賄貪官固然重要,但若對行賄者網開一面,仍然難以遏制官場賄風不止的積弊。因此,在查處受賄案的同時,應將行賄者及其利益共同體綁定該案一併查處。香港特區對行賄行為不設起刑點,只要是行賄,不論多寡,都判定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