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默涉毒北京判囚6個月
圖:張默(中)由公安陪同上庭
繼房祖名後,內地藝人張國立的兒子張默涉容留他人吸毒案,昨早10時30分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審。張默自願認罪,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表示無異議。法庭最後判張默有期徒刑6個月,罰款5000元人民幣。
容留他人吸毒
身穿啡紅色上衣及灰色運動褲的張默,昨由公安陪同上庭。他精神不俗,剪了一個平頭裝。張默在去年7月29日因為吸食大麻被警方拘捕,他承認和朋友曾多次在其居住的地方吸毒。案件於10時30分準時開庭審理,10點58分,審判員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全程只用了28分鐘便審結,海淀法院解釋是因為案情清楚,適用於簡易程序。
早前房祖名也因為同樣的罪名被起訴,也被判罰有期徒刑6個月。今次第二次被捕的張默,沒比房祖名判得重。根據法院公布的案情細節,張默曾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次,每次容留3人,吸食毒品為大麻;房祖名則容留他人吸食毒品4次,每次容留1人,吸食毒品同樣是大麻。法院表示,兩人在容留他人吸毒罪中都屬於情節較輕。
歌手李代沫早前同樣因為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起訴,但是他的犯罪事實是「多次容留3人吸食毒品,且無自首情節」,再加上吸食的是冰毒,因此最後獲刑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