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座下的獅子/陸 月


  圖:英國十七世紀哲學家培根

  不久前,習近平主席談及司法公信力時,引用了英國哲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雖然培根的時代與我們相隔四百多年,但他對司法理論的貢獻滋養了一代又一代的法學家。習近平引用的這句名言就出自培根寫於一六一二年的《司法論》。文中既從理論層面論述法官分別對當事人、他們的代表律師、法庭職員和國家的責任,又從實踐層面探討法官應該如何履行這些責任。其中提到的許多觀點至今仍被法官當作行為準則。

  培根的一生絕對不是一條暢順的河流。他的人生豐富多彩,也曲折迂迴。培根不僅是一名哲學家,還是一名律師、政治家、科學家和文學家。他曾位居首席檢察官、掌璽大臣和衡平法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高職。但遺憾的是,他在生命中的最後幾年淪落為一名貪污犯,污染了自己的河流。

  《司法論》是培根事業的轉折點。這篇針對英國政局的著作使他得到了國王詹姆斯一世的賞識,也令他成為大法官庫克(Edward Coke)的宿敵。當時,身為王座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庫克正試圖讓王座法院脫離詹姆斯一世的控制。庫克認為法院是國王和人民之間的一個中立仲裁機構,因此法官有權監督、反對甚至違反國王的決定。他聲稱:「國王在萬人之上,卻在神和法律之下。」庫克因而多次頂撞國王,令詹姆斯一世非常頭疼。

  培根在《司法論》裡反駁庫克的觀點。他認為,當案件涉及國事,法庭面對的不單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法院的判決對社會和政權都有廣泛的,甚至顛覆性的影響。因此,培根強調法院和政權需要互相尊重、溝通和合作。畢竟,法律的權力和合法性源於政權。所以他在《司法論》裡說:「法律和政治像靈魂和筋肉一樣,必須相輔相成才能有所作為。獅子守護?索羅門王的寶座,就讓法官成為守護寶座的獅子吧!不過,法官們應記住:你們不得阻擾或違反王權,因為你們是伏於寶座下的獅子。」

  表面上,培根和庫克是在為法治而戰,但事實上,兩人都把法律當作權力鬥爭的工具。一六一五年,他們終於在一宗叛國案中正面交鋒。案件涉及一名牧師,他持有煽動性的布道材料。該材料批判國王的統治,並預告神的最後審判、國王猝死、屠殺官員和人民起義。國王大怒,他認為牧師的言行嚴重威脅國家安全,應該處他叛國罪。

  為慎重起見,國王要求在審訊前跟每位審訊法官單獨談談,聽聽他們對案件的看法。作為首席檢察官,培根自然負責安排這件事。所有的審訊法官都同意這麼做,但庫克覺得這個做法不符常規,法官們應該像以前那樣一起商討案情。其實,庫克真正擔心的是培根會藉機向法官施壓,而培根也同樣擔心庫克會藉?他「首席大法官」的職位影響其他法官的判決。最終,庫克還是單獨提交了自己對案件的意見。他認為,由於牧師沒有宣講或發表有關材料,也沒有直接威脅詹姆斯一世的生命或王位,所以不構成叛國罪。然而,其他法官以大多數判了牧師叛國罪。這場仗,培根勝。

  庫克對叛國罪並不陌生。他作首席檢察官時也是王權的捍衛者,主持了不少重要的誹謗王室案和叛國案。就算以當時的標準來看,他的審訊方式也是十分殘酷的。然而,當庫克升為民訴法院和王座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後,他卻變成了限制王權的提倡者。為了增加自己的權力,庫克不僅要限制王權,還要限制教會法院和衡平法法院的權力。他認為,自己領導的法院所行使的普通法,才是國家的最高法律,應凌駕於所有人(包括國王)、別的法院和機構(除了國會)。

  在隨後的幾場權力鬥爭中,有幸運女神的眷顧,培根越戰越勇,庫克的地位則變得岌岌可危。一六一六年十一月,庫克因企圖限制國王委任神職人員,及不當干涉衡平法法院,而被國王辭退。庫克下沉之日正是培根上升之時:一六一七年,詹姆斯一世任命培根為掌璽大臣;翌年,培根成為衡平法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不過,權力鬥爭並沒有停止。為了得到有權有勢的盟友,庫克不顧自己十四歲女兒的強烈反對,硬是將她嫁給了國王的寵臣──維利爾家族。這實在不像一位尊重法治的人會做出來的事。不過庫克的作法奏效了,他很快就重返政壇。一六二一年,庫克聯合其他國會議員指控培根貪污受賄。培根為此進了監獄。雖然他很快就被釋放出來,但再也沒有得到重用。一六二六年,培根做實驗時感染風寒,於同年四月病逝。

  人們並沒有因培根人生的污點而全盤否定他的思想。他的哲學思想和法律觀點啟發了一代又一代的後人,為許多政治家、哲學家和法學家提供了思想的養分。這也正是培根的遺願:「把我的身體葬在聖奧爾本斯的聖米迦勒教堂……但把我的名字和思想留給後代,以及雍容大度的演講者和其他國家的人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