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三被告 明年二月審


  圖:涉旺暴被控的薛達榮 大公報記者鄧滔攝

  【大公報訊】記者鄧滔報道:旺角大年初二(二月九日)凌晨發生暴亂,律政司早前將其中三名被告案件合併處理。有關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三人維持不認罪。檢控官羅天瑋透露,會就案件傳召20名警員作供證人,預計審期為10天,定於明年二月六日開審,另安排於一月六日預審。

  三名被告依次為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學生),以及薛達榮(32歲、廚師),他們被控以一項「暴動」。控罪指,三名被告於2016年2月9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會傳召20名警員證人,當中12名證人與緝捕有關;另外八名證人則以證明證供及證據的連鎖性。控方又會分別呈上兩段由警方拍攝的片段、四段新聞片,以及第三被告錄影會面紀錄。辯方則表示,會爭議有關會面紀錄,及三人在案中身份。

  法官質疑控方如何證明各被告當日有份參與暴動,控方表示,各被告當日在現場被捕,更有被告曾向警察掟竹。另外,法官又質問控方,會否考慮傳召拍攝新聞片的電視台攝影師,但控方指出現階段有充分證據證明片段的呈堂性,故不會傳召有關攝影師出庭作證。

  最後,控方又在庭上透露,另有兩宗案件會於稍後時間由裁判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當中共涉及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