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洗錢逾18億候訊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四名男女涉嫌在兩年間處理黑錢逾18億元,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涉案四被告共被控96項洗黑錢罪名,暫毋須答辯。法庭准予被告各以100萬元現金擔保及十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候訊。案件將會押後至六月三日再訊。
本案被告分別為吳麗沙(25歲、無業)、陳麗霜(54歲、超市職員)、肖娜容(36歲、主婦)、肖友泉(25歲、無業)。兩名肖姓被告為姐弟。控罪指,四名被告在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間,利用中銀、恒生、?豐等銀行,透過轉帳或貸款方式,以美元、英鎊、歐元、日圓、新加坡幣、人民幣等貨幣共處理18億元「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當中被告吳麗沙涉嫌處理當中九億港元,金額最多。其餘三人就處理1.5億至七億元不等。
控方透露,本案涉及跨境洗黑錢活動,疑犯以假電郵冒認是受害人的生意夥伴,騙取事主將資金貨款轉帳至涉案的銀行戶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