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設外傭試用期
【大公報訊】記者黃昱報道:勞工處日前發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草擬本,加強規管中介所及有關執法,以促進業界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民建聯主席李慧?、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區議員劉佩玉等十多人昨到勞工及福利局請願,遞交建議書,促保障勞僱雙方利益。
民建聯建議包括增撥資源予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增設外傭合約試用期;規定外傭辭職後須返回原居地;常規化「斷約」外傭審查機制;僱主向入境處申報終止外傭合約時,須交代外傭工作表現及離職原因;要求海關積極收集中介公司不良營商的情報;引入職介所登記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