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反孔」/宋志堅
《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說的是孔教與現代生活之格格不入。此文植入「出世法」與「世法」之概念,指出此二者的區別:「宗教屬出世法,其根本教義,不易隨世間差別相而變遷,故其支配人心也較久。其他世法諸宗,則不得不以社會組織、生活狀態之變遷為興廢,一種學說,可產生一種社會;一種社會,亦產生一種學說。影響複雜,隨時變遷。」以此指出康有為的尊孔言論之不能自圓其說:康氏先前致總統總理書,以孔教與婆、佛、耶、回並論,且主張以「孔子為大教,編入憲法」,是明明以孔教為宗教之教,而欲尊其為國教的,後在「與教育范總長書」中,又說「孔子之經,與佛、耶之經有異」,又不以孔教為「出世養魂之宗教」,而謂為「人倫日用之世法」。那麼,既為「人倫日用之世法」,就當「道與世更」,與時俱進。於是,陳獨秀此文,「更以演繹之法,推論孔子之道,實證其是否適用於現代生活」。從財產與人格,黨派與信仰看,婦女的地位,喪葬之習俗等方面,列舉孔子之道不合於現代生活的各種弊端,責問:「吾願尊孔諸公叩之良心:自身能否遵行,徵之事實能否行之社會,即能行之,是否增進社會福利國家實力,而免於野蠻黑暗之譏評耶?」
陳獨秀這些反孔非儒的文章,均發表於新文化運動之初。一九一七年一月,他在給吳虞的回信中說:「竊以無論何種學派,均不能定為一尊,以阻礙思想文化之自由發展。況儒術孔道,非無優點,而缺點則正多。尤與近世文明社會絕不相容者,其一貫倫理政治之綱常階級說也。此不攻破,吾國之政治,法律,社會道德,俱無由出黑暗而入光明。」這一段話,表明了他反孔非儒的初衷。其一,他反對任何學派「定為一尊」,當然包括儒學。尤其在袁世凱稱帝之前後,尊孔思潮甚囂塵上,既要寫入憲法,又要定為國教,所以,他的反孔,有一個明確的主旨,就是反對將孔教「定為一尊」;其二,他認為儒術孔道本身之「缺點則正多」,而其與現代社會民主共和最不相協調的,就是「三綱主義」,這是孔教之核心。他之反孔非儒的文章,儘管角度不同,卻都緊緊抓住禮教即「三綱主義」這個孔教的核心。
陳獨秀在新文化運動中的「反孔」,是與現實鬥爭緊密結合在一起的,但他的那些反孔文章,也都有相當的學術性。在此二十年後,即一九三七年十月由《東方雜誌》發表的《孔子與中國》,依然保留了這個特點。此文之要,在重新評定孔子的價值。他提出孔子的兩大價值:一是「非宗教迷信的態度」。陳獨秀說:「自上古以至東周,先民宗教神話之傳說,見之戰國諸子及緯書者,多至不可殫述,孔子一概擯棄之」,不僅是孔子本人,就是孔子的及門弟子,以及孔子的傳人例如孟子、荀子也都繼承了這一點。二是「建立君、父、夫三權一體的禮教」,也就是陳獨秀所謂的「三綱主義」。他只說「三綱」而不提「五常」,因為在他看來,「在孔子積極的教義中,若除去『三綱』的禮教,剩下來的只是些仁、恕、忠、信等美德」,大概也屬人類共同的美德,與「歷代一班篤行好學的君子」沒有什麼不同。陳獨秀說,「這一價值,在二千年後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並且在歷史上造過無窮的罪惡,然而在孔子立教的當時,也有它相當的價值」。他之竭力反對「三綱主義」,乃是「反對拿二千年前孔子的禮教,來支配現代人的思想行為」。
在分別敘說孔子的這兩大價值之後,陳獨秀對當時人之尊孔大發感慨:「科學與民主,是人類社會進步之兩大主要動力。孔子不言神怪,是近於科學的;孔子的禮教,是反民主的。人們把不言神怪的孔子打入了冷宮,把建立禮教的孔子尊為萬世師表,中國人活該倒楣!」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