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及道歉啟事
本報於2015年11月7日刊登一篇標題為「街坊斥李世鴻干預法團」的報道(下稱「該報道」),涉及大圍富嘉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下稱「法團」)及大圍富嘉花園大廈維修工程(下稱「該維修工程」),當中報道引用部分人士主張,斷稱法團及其現屆管理委員會由李世鴻先生控制及操控上任,怠忽職守,並因欠付工程款項予承辦商而令該維修工程滯後。
本報及後查證所得的確實資料,現作慎重澄清。
首先,現屆法團之管理委員會(包括其主席陳惠玲女士)並非受任何人士控制或操控上任,亦非如該報道部分人士所言為李世鴻親信。現屆法團管理委員會為富嘉花園業主於2014年9月28日,在按照法庭命令召開的業主大會上正式及合法選出。
而引致法團管理委員會換屆的原因是上屆管理委員會曾經歷9個月的時間而一直沒有主席,不能執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中有關業主召開業主大會的要求,導致土地審裁處陳玲玲暫委法官於2014年8月22日頒令解散上屆管理委員會。同時,土地審裁處委任衛慶祥先生為法團管理人,召開上述業主大會選出新一屆管理委員會。
該報道部分人士有關現屆法團管理委員會及主席於跟進該維修工程時怠忽職守的言論亦不屬實。現屆法團管理委員會自2014年9月上任以來,於13個工程會議與承建商、工程顧問及管理公司跟進工程。以上每次會議歷時至少3小時,更有會議需延長至深夜進行。主席陳惠玲女士從未缺席以上會議。此外現屆法團管理委員會亦有就維修工程中的問題,如棚架、鉛水事件等向承建商及其他有關人士跟進。
富嘉花園樓宇維修工程合約原來早於2013年3月上屆管理委員會在任時已簽訂,而現屆法團管理委員會只上任一年多。該報道部分人士所指「自從業主立案法團於三年前換上親李世鴻成員後,並無向維修工程公司繳付足夠維修費用,令維修工程一直滯後」並不符實。相反,因上屆管理委員會長期沒有主席,導致法團向政府申請貸款一事出現障礙。現屆主席上任後,已成功申請並獲批大部分貸款。
有鑒於此,本報在11月11日從網上刪除了該報道,並對因該報道而對法團所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現特此刊登本啟事以正視聽。
大公報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