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窺淫影裙底訂六項新罪
【大公報訊】保安局昨日公布《有關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的建議的諮詢文件》公眾諮詢結果,政府接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擬訂立六項新罪行,並準備在本立法年度下半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最高可監禁五年
政府擬訂立的新罪行包括「窺淫罪」及「私密窺視罪」,兩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分別是監禁五年及三年;另擬訂「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即拍攝裙底,若為得到性滿足而拍攝,最高刑罰監禁五年,不論目的拍攝則監禁三年,但不涵蓋由上而下拍攝衣領的行為,原因是考慮到社會上對拍攝衣領的定義不如拍攝裙底般清晰。至於「發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及「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罪」,兩項控罪最高刑罰同為監禁五年。
政府在去年7月8日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期至去年10月7日結束,其間接獲201份意見書。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大部分回應者對政府的初步立法建議表示明確支持,局方將於1月15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諮詢結果及具體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