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總」殉職裁定死於意外 官嘆:代價太大
【大公報訊】記者陳卓康報道:消防總隊目邱少明(明總)前年在馬鞍山吊手岩拯救行山人士時不幸殉職,死因庭經過五日聆訊後,昨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裁判官語重心長指出,行山是非常好的活動,但準備不足的情況下行走困難或不准進入的路徑,不但危害自己,更危及拯救人員,死因庭要向公眾解釋這點,代價實在太大,呼籲市民不應抱有「自己的事不需要其他人負責」的心態,不希望再有救援人員因為不負責任的人而傷亡。
建議消防處改善裝備
裁判官高偉雄昨頒布裁決表示,無法判斷邱是先墮坡後滾下山,抑或直接墮崖,只能裁定是「在懸空的大石處失足墮下」,相信邱墮地一刻,頭部受創,短短數分鐘大量失血,令血液阻塞氣道。搜救人員將死者移到平地才吊走,在大霧情況下,是「無辦法之下的最好辦法」,因此裁定死亡地點是吊手岩。裁判官不認為事發當日人手編制不妥當,又建議消防處可提供專用攀山鞋和附設霧燈的頭盔。
高偉雄稱,今次研訊是對公眾一個訓示例子,行山前應有充足預備,選擇正常路線,不希望救援人員再因不負責任的人而傷亡,呼籲公眾不要抱着「自己做事不需要人負責」的心態,因為有危險時家人會擔心,還要找人救援。
他讚揚家屬勇敢,形容出席五天研訊絕不容易,稱死者「做得救援人員,唔諗得咁多」,或許忽略了考慮自己也有家人。他勸家屬不要壓抑不開心,祝願她們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明總」殉職時終年50歲,遺下妻子及當時六歲的兒子。遺孀昨日離開時未有回應裁決,而一名親屬聞判後在庭外失聲痛哭。被問到會否向消防處或事主索償,家屬稱留待遺孀決定。
吊手岩位於馬鞍山郊野公園,有行山專家指出,該處山勢十分陡峭,沿路多浮沙碎石,難度達四星級(五星為最高)。上月19日,一名56歲外籍男子獨自在該處行山時失足墮崖,頭部受傷昏迷,需由飛行服務隊直升機送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