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大聲公」襲警兩罪成立

  圖:區諾軒在去年七月暴亂期間涉用「大聲公」敲打警員長盾,及在高振邦(圓圖)耳邊叫喊,昨裁定區兩項襲警罪成立
  圖:區諾軒在去年七月暴亂期間涉用「大聲公」敲打警員長盾,及在高振邦(圓圖)耳邊叫喊,昨裁定區兩項襲警罪成立

  去年12月被法庭裁定在補選中「非妥為當選」而喪失立法會議席的反對派前議員區諾軒,去年七月在九龍區騷亂期間,曾用「大聲公」(揚聲器)敲打警員長盾,及在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的耳邊叫喊,令高聽力受損。區辯稱只想引起注意,要求警員停止推進。裁判官認為區的辯解不合理,昨裁定區兩項襲警罪成立,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參考,但裁判官指出,判監仍是判罰選項。區諾軒續准保釋至4月24日候判。\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被告區諾軒(32歲)被控去年7月8日約凌晨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長關志豪,以及相若時分襲擊警司高振邦。裁判官梁嘉琪昨在九龍城法院裁決時指出,上述兩名事主及目擊警員、為高診斷的醫生共四名控方證人,證供清晰直接,接納他們誠實可靠,所述皆為事實。

  就區諾軒用揚聲器三次用力敲打關志豪的警盾一罪,裁判官指關志豪雖不曾明言受驚,但他作供時形容受襲令他「呆咗」,需抓緊盾牌。裁判官指區諾軒作為時任議員,在關志豪正前方用揚聲器連續用力敲擊警盾,並貶損關是「毅進仔」,裁定區諾軒當時蓄意令關憂慮會受襲,「即使唔係蓄意,都係罔顧。」

  就辯方指區諾軒敲打警盾只想引起警員注意,以便交涉要求警員停止推進。裁判官直指這說法不合理,因區明知關志豪只是其中一名前排警員,純粹聽命行事,不可能有權叫停同袍。

  在警司耳邊大嗌

  至於區諾軒涉及令警司高振邦聽力受損一罪,裁判官指高振邦當時多次要求區停止將揚聲器放置其耳朵附近,又曾撥開揚聲器,顯示聲量已超出高接受到的範圍。但區諾軒卻仍追着高用揚聲器叫囂及粗言穢語,絕非純粹想引起對方注意,而是惡意地想令高可能遭受傷害,構成襲擊。基於上述理由,裁判官裁定區諾軒兩項襲警罪成。

  此前區諾軒無刑事紀錄,今次定罪將留案底。控方向法庭提交案例,指襲警罪罪行嚴重,除非特別情況,否則一般判即時監禁,以保障公職人員執勤時不受襲擊。

  辯方求情稱,區諾軒已有反省,盼不判監,讓他到東京大學修讀公共政策的博士學位。然而在辯方求情中,未有提及區諾軒對事件有悔意。

  據案情透露,高振邦於案發翌日求醫,他指其右耳感痛楚、間歇耳鳴及聽到「霹啪」聲,醫生診斷他聽力有減退。其後高聽覺康復,沒有永久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