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遷任人唯親 司法步向「獨大」

  圖:2014年有傳媒報道,法官集體抨擊委任制度私相授受
  圖:2014年有傳媒報道,法官集體抨擊委任制度私相授受

  黃絲法官被公眾投訴仍獲升級加薪,觸發公眾質疑司法機構的任命標準。《大公報》調查發現,一群法官曾於2014年集體抨擊裁判官委任制度私相授受,並相繼離職。退休法官黃汝榮以自身的升職經歷,踢爆司法機構人事內部升遷「有法不依」,沒有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法律條文進行,導致任人唯親。該條在上世紀70年代設立、香港回歸前曾作修訂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法例,賦權大法官任主席,掌控人事升遷,惟司法機構內部的升遷運作及任人準則,卻因該例如「金鐘罩」罩着,外界難以查問及監察,導致司法步向「獨大」。

  司法改革不能拖 系列

  該篇法官集體抨擊司法機構任人唯親的報道,刊於2014年11月5日,由南華早報記者Howard Winn撰寫,指得悉部分暫委裁判官,對常任裁判官(由暫委升正做常委)的委任方式感到沮喪和失望,當中至少三名暫委裁判官決定離開司法機構,因他們不滿獲推薦晉升常任裁判官,不是以工作表現來衡量,而是以朋友關係決定晉升仕途。Howard Winn表示,這不是酸葡萄的例子,而是一群法官對任命體制積存的怨氣。

  Howard向參與推薦法官升職的時任總裁判官李慶年查詢有關的投訴,司法機構官腔回覆:「司法部門不會對個別案件發表評論」,僅重申首席大法官獲法律賦權任命合資格人士擔任暫委裁判官,又轉折回覆稱有些暫委裁判官任期屆滿後,可能重返私人執業。

  大公報記者得悉當年其中兩名暫委裁判官對任命制度失望而離開司法機構,但現已重投大律師執業市場,沒有回覆《大公報》的查詢。

  由一班法官操控  造成馬房文化

  早在去年已向《大公報》抨擊司法機構任命制度的退休裁判官黃汝榮,在1998年獲聘為暫委裁判官,2001年獲內部通知他申請常委裁判官。黃汝榮憶述當年進行升職面試時,只有五名「推薦委員會委員」列席。但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規定,「主席連同不少於六名其他委員,可行使及執行委員會的任何職能、權力及職責」;該條例亦列明委員會決議至少有七名委員出席。「我見board時只有五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而唔係條例講七名委員。」

  黃汝榮批評司法機構沒有依法安排至少七名委員面試申請者之外,還指當時面試的委員竟然清一色是法官,包括彭鍵基法官、湯寶臣法官、郭偉健法官、李翰良法官及Queenie歐陽法官。但根據條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九名委員有律政司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名法官、一名大律師(經諮詢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一名律師(經諮詢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及三名與法律執業無關的人士。黃汝榮續指,若五名法官評審正面,再經首席大法官批准,推薦名單會呈交行政長官任命。黃並指直至2016年他退休前,據悉常委裁判官的招聘程序,都只有五名法官面試申請人:「所以我不斷講司法機構有法不依就係咁解,容易由一班法官操控,搵返同聲同氣嘅自己人,造成馬房文化」。

  大公報記者向律政司、大律師公會及律師公會查詢,曾否派代表列席「司法人員委員會」,參與聘任常任裁判官的面試程序,僅律政司回應稱,根據該條例第十一條列明,如未經行政長官許可,不能披露有關執行職責的過程內容或所知悉的任何文件、通訊或資料的內容或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