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產權要留意 出租轉手有限制


  買入車位除了要留意租金回報外,亦要留意車位的產權限制,尤其是現時很多新盤所提供的車位均屬於「新產權」,日後出租以及轉手有所限制,或會規定優先轉手或放租給屋苑業主,令到客源收窄。買家可以從大廈公契,了解車位出租或轉售會否有限制條款。

  自七十年代,政府開始加入條款,限制屋苑車位只供住戶、佔用人和真誠訪客擁有的車輛停泊。約2000年開始,政府進一步收緊限制,規定只有屋苑單位業主才可購入車位。以將軍澳為例,該區約有逾20個私人屋苑,但可供非屋苑業主自由買賣車位的屋苑僅約3個,包括將軍澳廣場、新寶城及日出康城領都。

  對於部分車位只能夠出售予同屋苑的住戶,如要買入則只能先成為屋苑的業主或是連車位買入單位,成本高只適合自用的人士。因此,想投資車位的人士,亦可留意本身所住屋苑的車位,可以業主身份買入,同時亦可以將車位與目前住宅按揭一同轉按,部分銀行會一同處理車位及住宅按揭,從而令到車位按揭與住宅按揭條件睇齊。即是住宅與車位按揭貸款的還款期最長可達30年以及六成按揭,條款較單獨車位按揭只有15年還款期及五成按揭為佳,但日後只出售車位時,則要提前還款車位的按揭貸款部分。

  雖然部分屋苑為車位設有產權限制,但在出售時限上則不受額外印花稅(SSD)影響,車位持有人可以隨時賣出車位,而不需要支付額外稅項,因此買賣較住宅靈活。不過,如果頻繁買賣,稅局也可能根據《稅務條例》第2條,認為車位買賣構成生意性質的投機活動,而向業主追收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