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廣場襲警 三人認暴動罪候判

  圖: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非法集結的暴徒瘋狂毆打到場的警員,有警員被打至頭破血流,眼角爆裂
  圖: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非法集結的暴徒瘋狂毆打到場的警員,有警員被打至頭破血流,眼角爆裂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逾百暴徒去年7月14日在新界沙田新城市廣場非法集結,並殘忍襲擊警員,51歲保安員、24歲青年及17歲中五學生涉嫌襲擊警員事後被捕,他們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共兩項暴動罪。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三人還押候判。

  拳打腳踢雨傘施襲

  三名被告分別為報稱侍應的梁柏添(24歲)、保安員龔志遠(50歲)及中五學生李文謙(17歲),他們承認於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398號舖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及龔同時承認於同日在該商場383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三名被告另被指惡意傷害兩名便衣警員,但控方決定撤銷相關的兩項傷人罪,因此在法庭同意下,各被告的有意圖而傷人罪交由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案情透露,當晚約9時45分,警員到新城市廣場一期執勤,其間張姓警員支援同袍時被最少20名暴徒包圍,更被拳打腳踢及用雨傘等硬物施襲,歷時約一分鐘。而另一郭姓警員欲協助同袍時亦遭到暴徒襲擊,在扶手梯上被至少10名暴徒包圍,他更被人從後推跌,拳打腳踢及用雨傘等物件襲擊,歷時約一分鐘。

  從媒體及閉路電視影片中,首被告曾用雨傘襲擊張及腳踢他;次被告向郭投擲雨傘及打他的背部,並用雨傘刺郭最少五次;第三被告用雨傘刺和擊打張逾20次。警方事後從商場閉路電視及傳媒片段中認出三人,並先後於去年七月底至九月作出拘捕。

  警員視力仍受損

  事件中,張姓警員眼眶周邊骨折、左眼血腫,接受手術後視力仍然受影響,須轉為文職工作。但其左眼視野仍出現陰影及重影,現時因眼睛發炎,須再在放病假及接受診治。而郭姓警員事後頭皮有裂傷需縫三針,面及背部有擦傷,他獲批42天病假後回復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