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入稟狀指,孟晚舟一方要求滙豐在法庭頒令後的14日內,向孟晚舟或其代表律師披露其所管有、牽涉有關指控孟晚舟被指欺詐的所有內部相關文件及紀錄。孟晚舟一方要求滙豐披露的文件包括:滙豐風險委員會於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發出,有關華為、星通科技、或Canicula Holdings Ltd.三間公司的風險評估文件,以及是否繼續與該三間公司維持客戶關係的評估文件等等。孟晚舟一方稱有權檢視及影印相關文件,文件將用於孟晚舟在加拿大處理美國提出的引渡聆訊申請。
上月12日下午,香港高院以非公開形式處理相關「訴訟前的文件透露」。案件4月12日在高等法院再度審訊,與訟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法官先同意加入華為作為第二原告,再下令滙豐在遮蓋部分內容下,向孟晚舟提供要求文件予其參閱。孟晚舟一方表明,願意補償滙豐合理的成本及開支。滙豐發言人回應指,滙豐和華為及孟晚舟已達成協議。
「孟晚舟事件」始於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請求,案件出現的「唯一關鍵證據」是由滙豐銀行提供。據美方指稱,孟晚舟於2013年向滙豐銀行一名銀行高管演說,介紹華為與星通科技在伊朗存在合法的商業合作。
在與滙豐銀行高管會面時,孟晚舟的PPT用大量篇幅介紹了華為和Skycom在伊朗的客戶、產品、合規要求、合規制度,並特別強調在2010年7月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制裁伊朗法案後,華為不僅自身嚴格遵守,同時要求合作夥伴必須合規。在與孟晚舟會面後,滙豐主動索要了PPT的英文版,這份PPT成為了美方指控孟晚舟的最重要依據。
檢方「美元清算」歪論 死撐美擁司法管轄權
孟晚舟引渡案關於「程序濫用」問題第四分支,即美方引渡請求是否違反習慣國際法的庭審,經過三天半時間,於4月1日在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結束。從4月下旬開始,此案將進入主審法官首次作出引渡判決之前最後環節的庭審。
滙豐以美元清算 與孟無關
在該次庭審期間,孟晚舟辯護律師表示,美國對孟引渡請求違反國際法。美方對於孟在香港與滙豐銀行的往來行為提出的指控中,事件發生地點、涉事銀行以及作為中國公民的孟晚舟,均與美國無關。依習慣國際法,美國對此沒有治外法權。對於檢方認為,此案中涉及用美國的系統進行美元清算,因而美國對此事件有司法管轄權,辯方強調,美元清算與美國構成的聯繫無法成為美國管轄的基礎,美國對孟在香港行為的指控相當於「接近無限的美國管轄權」。若所有美元結算交易都受美國長臂管轄,那將是「很荒謬」的事。且辯方表示,孟的行為並未導致滙豐選擇美元清算。滙豐利用其美國子公司來清算星通公司(Skycom)與其客戶的款項,與華為無關。
辯方律師認為,美方非法提起引渡要求,讓加方拘押孟,此程序濫用行為仍在持續。補救措施是中止引渡程序。辯方提出,由於對孟的拘押也屬非法,法官也可採取人身保護令的方式進行司法救濟。也就是說,引渡法官不應把此問題留給加司法部長或美國法院來處理。
往期推薦
相關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