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今日(20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由選舉產生的特首具有更大的認受性,有利於施政。
陳智思表示,基本法的確列明協商產生的選項,但回歸20多年來,特首都是由選舉產生,如要更改屬重大改變,需要社會討論;加上選舉產生的特首,認受性會更大,不能輕易改變安排。
陳智思又指,協商並非不可行,但特首施政需有社會認受性,認為應在特殊環境下才選擇協商方式,正常情況下應透過選舉選出特首,令施政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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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陳智思特首選舉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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