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欺詐罪不准保釋即時還押監房候審

止暴制亂 2020.12.03 19:07:24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行政總監黃偉強及營運總裁周達權今早(3日)就欺詐罪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並拒絕黎智英保釋,要他即時還押監房候審,其餘二人可以保釋。

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高層,以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10人今年8月被捕,涉違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10人當時獲准保釋。黎智英、黃偉強、周達權昨日到警署報到時,再被落案起訴欺詐罪。控罪指,三人在2016年6月底至今年5月底,未有按照1999年5月與香港科技園公司簽訂的租契要求,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用途,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令蘋果印刷公司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

法官表示,仔細考慮各被告的保釋申請和案件性質等,不批准黎智英保釋。至於周達權獲准以現金人事各20萬元保釋,黃偉強亦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二人不准離開香港,以及定期到警署報到,黃偉強需要交出特區護照和英國護照。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編輯:米莱狄
關鍵詞:黎智英香港眾志
評論
字號:
發表
查看更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