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曾繁凱:當務之急應設特別法庭 對青少年應予以機會

香港即時 2020.10.21 18:09:58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近期香港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中,十二逃犯保釋期間潛逃台灣、法官讚揚擲汽油彈學生「優秀細路」、「未來棟樑」等立場先行的審判,觸發社會各界對司法機構的信心危機,紛紛要求司法改革。终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多次就現時的法庭鬧劇撰文揭批,直指弊端,包括引用首宗涉違國安法的唐英傑案,揭批法官及大律師對「一國兩制」方針認知不足。

退休法官曾繁凱認為法官有履行「一國兩制」的憲制責任:「香港係中國一部分,身處中國的一部分,任何一個市民,點可能唔對一國兩制有基本認識,更何況法官!」

惟近年多宗涉及修例風波案件的審判過程、定罪量刑,被政界、司法界質疑一些法官放生、輕判、讓黑暴分子保釋。退休前專審刑事案及出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曾繁凱,強調不就個別案件評論,但他不諱言:「有部分判刑係過咗法律原則的界限,即所謂『過咗櫳』,會被人覺得年輕人犯案會被輕判,感覺前途唔受影響」。

曾官指法庭對青少年會予以機會,被告年紀愈細,法官應盡量考慮在司法公義中加入憐憫(temper justice with mercy),判予更生機會;但同時亦應要考慮有阻嚇性的判刑選擇,讓犯人感受監牢的鐵門聲(feels the clang of the prison gate)。

曾繁凱指今次涉及的修例風波案件,不少被告是首次犯罪、有穩定的家庭背景及良好的工作紀錄等,符合社會服務令的一般性條件,但曾官強調判案不是一成不變的科學方程式,「要成件事去睇,考慮埋犯罪背景,被告有無受到政治氛圍『違法達義』影響犯案,所犯案件的嚴重性、唔係因為細就唔使負責,唔需承擔後果」。

曾繁凱表示嚴重性的案件,包括在非法集會中發生的暴行、縱火、掟汽油彈、打人、襲擊等,都不適合判以社會服務令,即使一宗刑事毀壞案,法官考慮犯罪環境的因素,量刑亦有所不同:「一個人無端端毀壞港鐵設施,與在集會中發生毀壞港鐵設施的犯罪嚴重性唔同,後者較嚴重」。不過,曾說大量涉及修例案件的問題根源,是「違法達義」歪理在社會上萌芽,荼毒年輕人心智,政府要加大力度做好國民教育。

編輯:秋姜
關鍵詞:特別法庭青少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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